| name | ip-clause-review |
| description | 审查技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识别权属陷阱、许可风险、转让缺陷、保证缺失及反垄断隐患,适配中国《民法典》技术合同编、《专利法》职务发明规则及《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
| argument-hint | <合同文本或文件路径> [合同类型: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自动识别)] |
| user-invocable | true |
技术合同知识产权条款审查(中国法)
目标
对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相关条款进行深度审查,识别权属风险、许可范围瑕疵、转让程序缺陷、保证条款缺失、违约责任不对等及反垄断合规隐患,输出带修订建议的审查意见书。
适用范围
- 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作开发)
- 技术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
- 技术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软件许可)
-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含知识产权归属条款的)
- 产学研合作协议(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
- 政府科研项目合同(科技部/工信部/地方科技计划)
- 跨境技术交易(需叠加《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审查)
前置门控(Bounce 模式)
若以下任一条件成立,须暂停当前任务并引导用户先行完成冷启动面试:
- 未检测到
CLAUDE.md 实践档案文件
CLAUDE.md 中 企业概况(第1节) 的关键字段为 [待填写](如企业全称、行业领域、核心技术领域)
- 用户明确表示"尚未运行过冷启动面试"或"不确定 CLAUDE.md 是否存在"
引导话术:
⚠️ 实践档案未就绪
您的企业知识产权实践画像(CLAUDE.md)尚未建立或关键信息缺失。所有 skill 的输出质量高度依赖这份档案中的企业具体情况(技术领域、组合规模、审批权限、维权策略等)。
请先运行冷启动面试(约15-20分钟):
/claude-for-legal-china-IP:cold-start-interview
完成后重新执行本命令。若您是首次使用本插件,跳过此步骤是输出质量差的最常见原因。
若 CLAUDE.md 已就绪,继续执行以下步骤。
执行前准备
-
读取 CLAUDE.md 确认:
- 合同审批权限(技术转让/许可须知识产权部+法务部双重审查)
- 职务发明管理制度
- 源代码披露审批流程(CTO+保密办联合审批)
- 政府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原则(原则上归公司,特殊约定须总裁审批)
- 跨境技术交易的额外审批要求
-
识别合同类型(若用户未指定,通过合同标题和核心条款自动判断)。
核心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分编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843-887条)
- 《专利法》第6条(职务发明)、第10条(转让登记生效)、第12条(许可备案对抗)、第15条(奖励报酬)、第77条(单位处分权)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离职1年规则)、第77-78条(发明人报酬标准)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9条(软件著作权归属)、第18-22条(许可/转让)
-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跨境技术交易)
-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产学研合作)
- 《反垄断法》+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限制竞争条款)
- 《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竞业限制)
执行步骤
Step 1: 合同类型识别与法律框架匹配
| 合同类型 | 核心法律框架 | 高风险条款 |
|---|
| 委托开发 | 《民法典》第859条 | 权属约定不明(无约定时归受托方!)、后续改进归属 |
| 合作开发 | 《民法典》第860条 | 权属约定不明(无约定时共同申请)、一方放弃申请权后的免费实施权 |
| 技术转让 | 《民法典》第862-863条、《专利法》第10条 | 转让登记生效、保密义务、后续改进归属、从属专利 |
| 技术许可 | 《民法典》第865-866条、《专利法》第12条 | 许可类型定义(独占/排他/普通)、分许可、交叉许可、许可费支付 |
| 软件许可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8-22条 | 开源许可证混用、SaaS 是否构成发行、升级维护中的著作权归属 |
| 产学研合作 |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18-20条 | 职务科技成果归属、科研人员奖励报酬(不低于转化净收入50%)、国资监管 |
| 政府科研项目 | 项目申报指南+合同模板 | 知识产权归属(原则上项目承担单位)、国家免费实施权、保密义务 |
Step 2: 知识产权权属条款审查(最高优先级)
审查清单:
2.1 基础权属约定
2.2 职务发明/职务成果风险
2.3 软件著作权特殊风险
Step 3: 技术转让条款审查
《专利法》第10条核心规则: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审查要点:
Step 4: 技术许可条款审查
4.1 许可类型定义(必须严格符合中国法定义)
| 许可类型 | 中国法定义 | 被许可人权限 | 许可人权限 | 第三方权限 |
|---|
| 独占许可 | 仅被许可人可实施,许可人自身也不得实施 | 可单独起诉侵权 | 不得实施,不得再许可 | 不得获得许可 |
| 排他许可 |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均可实施 | 可与许可人共同起诉,或在许可人不起诉时单独起诉 | 可自行实施,不得再许可 | 不得获得许可 |
| 普通许可 | 许可人可许可多家 | 通常不可单独起诉(除非合同明确约定或取得诉权转让) | 可自行实施,可再许可 | 可获得许可 |
审查要点:
4.2 开源软件混用审查
Step 5: 保证与担保条款审查
必须包含的保证:
责任承担方式:
Step 6: 限制竞争与反垄断审查
高风险条款(可能违反《反垄断法》及知识产权反垄断指南):
| 条款类型 | 风险等级 | 说明 |
|---|
| 固定转售价格 | 🔴 极高 | 限制被许可人向第三方销售专利产品的价格 |
| 限制最低转售价格 | 🔴 极高 | 限制被许可人向第三方销售专利产品的最低价格 |
| 独占性回授 | 🟡 高 | 要求被许可人将后续改进技术独占性地回授给许可人 |
| 不质疑条款 | 🟡 高 | 禁止被许可人对标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 |
| 无正当理由搭售 | 🟡 高 | 要求被许可人在获得专利许可时必须同时购买非专利产品/接受非专利许可 |
| 限制技术来源 | 🟡 中 | 限制被许可人从第三方获得竞争性技术 |
| 限制生产数量/销售地域 | 🟢 低-中 | 在知识产权许可中,地域限制通常被允许;产量限制需有正当理由 |
| 竞业限制 | 🟡 中 | 限制期限超过2年、未支付补偿金、范围过宽,可能被认定无效 |
审查输出:对每条限制竞争条款,标注风险等级,并提供替代表述建议。
Step 7: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Step 8: 输出《技术合同知识产权条款审查意见书》
# 技术合同知识产权条款审查意见书
## 一、合同基本信息
- **合同名称**:
- **合同类型**:□ 委托开发 □ 合作开发 □ 技术转让 □ 技术许可 □ 技术咨询 □ 技术服务 □ 产学研合作 □ 政府项目
- **甲方(委托方/受让方/被许可方)**:
- **乙方(受托方/转让方/许可方)**:
- **合同标的**:
- **审查日期**:
- **审查依据**:《民法典》《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反垄断法》
## 二、总体风险评级
□ 🟢 低风险(可签署,建议微调)
□ 🟡 中风险(需修订部分条款后方可签署)
□ 🔴 高风险(存在重大权属/法律缺陷,须重新谈判)
## 三、重点问题清单(按优先级排序)
### 🔴 P1-权属问题(可能导致知识产权丧失或重大纠纷)
| 序号 | 问题描述 | 涉及条款 | 法律依据 | 修订建议 |
|:---|:---|:---|:---|:---|
| 1 | | | | |
### 🟡 P2-重大风险(可能导致经济损失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 序号 | 问题描述 | 涉及条款 | 法律依据 | 修订建议 |
|:---|:---|:---|:---|:---|
| 1 | | | | |
### 🟢 P3-优化建议(不影响签署,但建议完善)
| 序号 | 问题描述 | 涉及条款 | 法律依据 | 修订建议 |
|:---|:---|:---|:---|:---|
| 1 | | | | |
## 四、专项审查
### 4.1 权属条款审查
**结论**:□ 清晰无风险 □ 存在模糊表述 □ 存在重大权属陷阱
**详细分析**:
### 4.2 许可/转让程序审查
**结论**:□ 符合法定程序 □ 缺少登记/备案约定 □ 存在程序瑕疵
**详细分析**:
### 4.3 开源合规审查(如适用)
**结论**:□ 无开源风险 □ 存在披露义务风险 □ 存在 GPL 传染风险
**详细分析**:
### 4.4 反垄断与限制竞争审查
**结论**:□ 无反垄断风险 □ 存在需关注条款 □ 存在高风险条款
**详细分析**:
### 4.5 争议解决条款审查
**结论**:□ 合理 □ 建议调整管辖/仲裁条款
**详细分析**:
## 五、谈判策略建议
1. [针对乙方的核心谈判要点]
2. [可接受的让步底线]
3. [必须坚持的不可让步条款]
## 六、审批流转
- **审查人**:AI 辅助系统
- **复核人**:________________(知识产权经理/法务经理)
-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知识产权总经理/总裁助理,视合同金额而定)
- **日期**:________________
## 七、附件
- [ ] 原合同文本(标注修订痕迹版)
- [ ] 修订对照表
- [ ]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摘录
特别注意事项
-
政府科研项目特殊规则: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通常约定知识产权归项目承担单位,但国家保留"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免费实施权
- 若项目涉及国家秘密,须叠加《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审查
- 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完成人享有优先受让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18条)
-
高校/科研院所国资监管:
- 高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原则上须履行资产评估、公示程序(《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18条允许高校自主决定转化方式(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需注意地方/高校细则差异
-
跨境技术交易:
- 限制类技术出口:须办理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 + 技术出口许可证
- 自由类技术出口:须办理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 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参见《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 技术进口:自由类技术进口须办理合同登记证;限制类须办理许可证
-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对抗效力:
- 软件转让/许可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登记可作为对抗第三人的初步证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 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登记的义务
-
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
- 若合同涉及 SEP 许可,须审查 FRAND 承诺(公平、合理、无歧视)
- 注意最高法《关于审理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禁令、费率、反垄断的特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