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me | work-contract-review |
| description | 承揽合同专项审查:在通用条款之上叠加承揽特有的工作成果(定作物)特定化、材料提供与检验、 承揽人亲自完成与转承揽/辅助、定作人监督与协助、知识产权与保密、质量与瑕疵担保、报酬与留置权、 定作人任意解除权及赔偿等条款。由 review 技能在识别为承揽/加工/定作/修理/测试等合同时编排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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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invocable | false |
承揽合同审查(类型专项)
定位:承揽合同是"报酬与工作成果(劳务 + 成果)之间的对价交易" [《民法典》§770(1)]——承揽人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 [§770(2)]。它区别于买卖(买卖交付既有标的物、承揽交付按定作人要求专门完成的工作成果),也区别于雇佣(雇佣按时间/指挥提供劳务、承揽以交付成果为核心,承揽人自负工作组织与风险)。本 skill 在通用条款之上叠加承揽特有的审查。
先加载画像与立场
加载 practice-profile 技能(执业画像),确认本次代表定作人还是承揽人——承揽审查里立场决定修改方向(定作人倾向加重承揽人质量/亲自完成/技术资料交付义务、强化验收与解除控制、明确材料变更责任;承揽人倾向锁定闭合承揽时间并排除定作人原因、保住留置权、控制任意解除被滥用、争取较高预付报酬)。
与通用条款 skill 的分工
承揽合同的通用条款由 review 调用对应通用 skill 审查,本 skill 不重复其基线,只在其上叠加承揽特有内容:
- 主体 →
clause-parties(承揽人资信/履约能力/特殊资质另在本 skill 叠加);标的/数量 → clause-subject-matter;权利义务 → clause-rights-obligations
- 工作成果质量标准来源/层级/明确性基线 →
clause-quality
- 报酬/支付/履行期限基线 →
clause-commercial
- 违约责任 →
clause-liability;程序条款(免责/保密基线/效力/通知/附件/签署)→ clause-procedural;争议解决 → clause-dispute-resolution
下列是承揽特有、需在通用基线上叠加的条款(工作成果交付命门、材料提供义务归属、亲自完成、任意解除、留置权等)。
承揽特有条款审查
1. 工作成果(定作物)特定化与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来源/层级/明确性的通用基线由 clause-quality 审;本节只叠加承揽语境。
- 承揽质量取决于定作人的要求——定作人对工作成果的要求必须明确且能够进行评价,否则验收无据
[§771]。
- 国标/地标/行标:明确标准名称及代号;约定标准:清晰界定工作成果。
- 立场:定作人核查要求清晰可索赔;承揽人提示对自身能力作客观认知,不承诺超出客观水平的成果(自陷违约)。
2. 材料提供与检验(承揽方式决定义务归属)
- 承揽方式定材料义务:加工承揽由定作人提供材料、定作承揽由承揽人提供材料——承揽方式约定不清=材料义务归属不清。
- 定作人提供材料:明确材料明细/时间/方式/质量;约定承揽人及时检验 + 不合格通知义务及定作人更换/补齐时间
[§775];承揽人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定作人怠于答复致损应赔偿 [§776];定作人中途变更要求致承揽人损失应赔偿 [§777]。
- ⚠️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775]。
- 承揽人提供材料:约定材料明细/质量及定作人事先知情同意权与检验权;承揽人应按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检验
[§774]。
3. 承揽人亲自完成与转承揽/辅助工作
- 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另有约定除外)
[§772]。
- ⚠️ 主要工作交第三人完成的,应就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解除合同
[§772];辅助工作可交第三人,承揽人仍就该成果负责 [§773]。
- 审查方向:明确是否允许转承揽、允许范围,划分哪些是主要工作、哪些是辅助工作。
4. 定作人监督检验与协助;承揽时间
- 承揽时间(承揽人交付成果时间)应为明确的闭合性时间,并合理排除定作人提供/更换材料及履行协助义务的时间——否则承揽人因定作人原因被错误追责。
- 约定定作人协助义务(提供材料/图纸/场地/配合检验)及逾期后果;定作人未按约提供材料致逾期交付的,承揽人不担责。
5. 知识产权与技术成果 / 保密
- 工作成果涉及设计/复制/测试/技术开发的,约定工作成果及衍生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章节无明文 →
[模型知识—待核]);定作人立场争取归己,承揽人立场保留可复用通用技术。
- 保密属承揽合同必要条款,范围扩及承揽事项、工作进展、工作成果信息;约定未经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
[原书引《合同法》§266—待核对民法典对应条文]。保密基线见 clause-procedural,本节只叠加承揽范围扩张。
6. 质量与瑕疵担保
- 工作成果交付应同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验收
[§780]。
- ⚠️ 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
[§781];细化"合理选择"边界(轻微瑕疵却要求重作的合理性存疑)。
- 验收:明确验收标准(一般按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方式、验收争议处理;约定剩余材料返还的时间/方式/费用。
7. 报酬支付与承揽人留置权
计价/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的通用基线由 clause-commercial 审;本节只叠加承揽特有:留置权、报酬与交付节点绑定。
- 报酬支付期限明确化;未约定/约定不明的,于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部分交付相应支付
[§782]。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另约定材料费承担及支付。
- ⚠️ 定作人未付报酬或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有权拒绝交付,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783]。承揽人立场盯紧该权利是否被约定排除/限制并约定行使方式;定作人立场评估留置对自身的牵制。
8. 定作人任意解除权及赔偿
- ⚠️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87]。
- 承揽人立场:约定提前通知期、解除后果(在制品/已完成成果处理、费用结算、赔偿范围口径)以控制突然解除的损失;定作人立场:保留法定任意解除权、明确赔偿范围以限制赔偿口径过宽。可另约定双方约定解除情形。
特有风险点(务必盯)
- 工作成果交付为核心——交付不仅是成果还含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漏交即履行不完全。
- 承揽方式决定材料义务归属——方式不清则逾期责任归属不清。
- 承揽人亲自完成主要工作——主要工作擅自转包触发定作人解除权;须划分主要/辅助工作。
- 承揽时间须闭合且排除定作人原因——否则定作人原因致延误反追责承揽人。
- 定作人任意解除权 + 赔偿(§787)——承揽人重大不确定性,靠约定通知/解除后果/赔偿范围控制。
- 承揽人留置权(§783)——承揽人重要自救手段,注意是否被约定排除;工作成果质量瑕疵法定救济(§781)"合理选择"边界需细化。
- 知识产权归属:技术性承揽默认归属易争议,未约定即埋伏笔,章节无明文者标
[模型知识—待核]。
修改方式
按 review-methods 技能:质量要求/材料明细/检验通知义务/技术资料交付/知识产权归属/留置权与解除后果等缺失项补增;笼统质量、非闭合承揽时间、未排除定作人原因、未划分主要/辅助工作等删改;任意解除赔偿范围、留置权行使、"合理选择"边界等提示委托人。
输出
跑完后,与各通用条款 skill 的发现整合成一份承揽合同审查报告(review 技能内 report-template.md 结构)。顶部复核者提示块注明代表定作人/承揽人。承揽特有发现按双轴定级:任意解除致赔偿落空、知识产权归属逆转、留置权被排除致承揽人收款失保 → 多为 🟠/🔴;承揽时间未闭合、主要/辅助工作未划分 → 视情形;剩余材料返还/技术资料漏约 → 🟡。
本 skill 不做什么
- 不重复主体/标的/质量基线/报酬基线/违约/争议解决的通用审查(由对应 skill 出)。
- 不替委托人判断商业划算与否或定报酬数额。
- 不就章节未展开的知识产权默认归属、保密条文民法典编号臆造结论,转为带标提示核对(
[模型知识—待核] / [待核对民法典对应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