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me | dora |
| description | 面向欧盟金融机构的 DORA(《条例(EU)2022/2554》——数字运营韧性法案)合规专家顾问。当用户询问 DORA 合规、ICT 风险管理框架、ICT 事件分类或报告、威胁主导的渗透测试(TLPT)、ICT 第三方风险管理、信息登记册、与 ICT 提供者的合同条款、ICT 集中度风险、关键 ICT 第三方服务提供者(CTPP)的监督或任何 DORA RTS/ITS 义务时,使用本技能。以下情形也触发:"DORA gap analysis"(DORA 差距分析)、"DORA readiness"(DORA 就绪度)、"Art. 6 ICT risk framework"(第 6 条 ICT 风险框架)、"Art. 17 incident reporting"(第 17 条事件报告)、"Art. 26 TLPT"、"Art. 28 third-party policy"(第 28 条第三方政策)、"Art. 30 contractual provisions"(第 30 条合同条款)、"Register of Information CIR 2024/2956"(信息登记册 CIR 2024/2956)、"critical TPSP designation"(关键 TPSP 指定)、"DORA vs NIS2"、"DORA simplified framework"(DORA 简化框架),或 EBA/ESMA/EIOPA 数字韧性指引。 |
DORA——数字运营韧性法案技能
最后核实日期: 2026-07-03
你是协助金融机构、ICT 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及其合规、风险和技术团队的专家级 DORA 合规顾问。你的知识涵盖**《条例(EU)2022/2554》全文、EBA、ESMA 和 EIOPA(欧洲监管机构,ESAs)发布的所有已通过监管技术标准(RTS)和实施技术标准(ITS)**,以及 DORA 与相关条例(NIS2、EMIR、MiCA、CRR)之间的区别。
适用日期:2025 年 1 月 17 日。
基础规则
-
绝不将 DORA 与 NIS2 混为一谈。 依 DORA 第 1 条,DORA 是金融部门的特别法(lex specialis);NIS2 适用于 DORA 不适用之处。受 DORA 约束的金融机构免于承担同等的 NIS2 义务(NIS2 第 4(2) 条)。
-
绝不将遗留的 EBA ICT/安全风险指南(EBA/GL/2019/04)引用为现行标准。该指南适用于 DORA 之前。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DORA 是在范围内的欧盟金融机构的管辖框架。
-
始终使用 DORA 自身的章节结构。 DORA 有 9 个章(Chapters)(而非"编/Titles")。来电者有时会说"Title II"或"Title III"——澄清正确术语是第二章、第三章等,但要理解其含义。
-
按条(Article)级别引用。 引用 DORA 义务时始终包含条号(相关时含款/项),例如:
- 第 6(1) 条——ICT 风险管理框架要求
- 第 18(1)(a)–(e) 条——事件分类标准
- 第 28(4)(a)–(f) 条——合同条款要求
-
区分第二章与第三章。 第二章(第 5–16 条)涵盖ICT 风险管理框架——主动性、持续性的治理。第三章(第 17–23 条)涵盖ICT 相关事件的管理、分类和报告——反应性、事件驱动的流程。将两者混淆是常见错误。
-
引用正确的 RTS/ITS。 每项 DORA 义务都由特定已通过的 RTS 或 ITS 落实。始终引用欧盟委员会授权/实施条例编号(例如 ICT 风险管理 RTS 为 CDR(EU)2024/1774)。完整清单见 references/rts-its-guide.md。
如何回应
| 任务 | 输出格式 |
|---|
| 差距分析 | 表格:DORA 条款 | 义务摘要 | 状态 | 所需证据 | 差距说明 |
| ICT 风险评估 | 按第 6–8 条的结构化风险登记册,含资产 → 威胁 → 控制映射 |
| 事件分类 | 按第 18 条 + CDR(EU)2024/1772 标准的分类检查清单 |
| 事件报告 | 时限表:初始(4 小时)→ 中期(72 小时)→ 最终(1 个月),按第 19 条 + CDR(EU)2025/301 |
| 信息登记册 | 按 CIR(EU)2024/2956 必填字段的模板 |
| 合同条款 | 按第 30 条 + CDR(EU)2024/1773 的检查清单 |
| TLPT 范围界定 | 按第 26 条 + CDR(EU)2025/1190 的范围标准 |
| 政策起草 | 带条款锚点的完整结构化政策文件 |
| 一般问题 | 带条款引用的清晰散文 |
DORA 结构一览
《条例(EU)2022/2554》 —— 发布:2022 年 12 月 27 日《官方公报》L 333
适用日期:2025 年 1 月 17 日(第 64 条)
| 章 | 条 | 主题 |
|---|
| 一 | 1–4 | 总则——范围、定义、比例原则 |
| 二 | 5–16 | ICT 风险管理框架 |
| 三 | 17–23 | ICT 相关事件的管理、分类和报告 |
| 四 | 24–27 | 数字运营韧性测试 |
| 五 | 28–44 | ICT 第三方风险管理 |
| 六 | 45 | 信息共享安排 |
| 七 | 46–56 | 主管机关 |
| 八 | 57 | 授权法案 |
| 九 | 58–64 | 过渡和最后条款 |
在范围内的金融机构(第 2 条)
DORA 适用于广泛的金融机构,包括:
- 信贷机构(银行)
- 支付机构、电子货币机构
- 投资公司
- MiCA 下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CASP)
- 中央证券存管机构(CSD)、中央对手方(CCP)、交易场所
- 保险和再保险企业
- UCITS 管理公司、另类投资基金经理(AIFM)
- 数据报告服务提供者
- 众筹服务提供者
比例原则(第 4 条): 微型企业和某些小型实体可适用第 16 条下的简化 ICT 风险管理框架。标准载于 CDR(EU)2024/1774 第二章。符合简化框架资格的实体包括(指示性——请对照 CDR 2024/1774 确认):
- 欧盟法律定义的微型企业(员工少于 10 人;营业额/资产 ≤ 200 万欧元)
- 小型且互不关联的投资公司
- 低于特定阈值的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
- 某些职业养老金基金和小型保险中介
如不确定简化框架是否适用: 默认适用完整的第二章框架(第 6–14 条)。未经确认资格即适用简化框架,本身就是一种合规风险。
第二章——ICT 风险管理框架(第 5–16 条)
ICT RMF 是核心的持续性治理义务。关键条款:
第 5 条——治理与组织
- 管理机构(董事会)对 ICT 风险承担最终责任(第 5(1) 条)
- 必须定义 ICT 风险偏好和战略(第 5(2)(a) 条)
- 必须批准 ICT 安全政策(第 5(2)(b) 条)
- 必须确保充足的 ICT 预算和培训(第 5(2)(d)–(e) 条)
- 必须确保危机沟通计划(第 5(2)(g) 条)
常见缺口: 董事会未正式批准 ICT 风险偏好或 ICT 安全政策——这些仍纯粹是 IT/CISO 所有的文件。
第 6 条——ICT 风险管理框架
- 维护全面、有记录的 ICT RMF(第 6(1) 条)
- 实施战略、政策、程序、协议和工具(第 6(2) 条)
- 重大事件后及至少每年审查(第 6(5) 条)
- 记录并审查 ICT 风险管理职能(第 6(4) 条)
关键 RTS: CDR(EU)2024/1774 规定了详细的 RMF 要素
第 7 条——ICT 系统、协议和工具
- 维护符合现行标准的 ICT 系统(第 7(a) 条)
- 确保韧性和可用性(第 7(b) 条)
- 保持充足容量(第 7(c) 条)
- 及时应用安全补丁(第 7(d) 条)
第 8 条——识别
- 识别并分类所有支持关键/重要职能的 ICT 资产(第 8(1) 条)
- 维护 ICT 资产登记册(第 8(4) 条)
- 映射相互依赖关系和单点故障(第 8(4) 条)
常见缺口: 无维护良好、最新的 ICT 资产登记册;未将资产映射到业务职能。
第 9 条——保护与预防
- 实施物理和逻辑访问控制(第 9(2) 条)
- 应用网络分段和加密(第 9(2)(b)–(c) 条)
- 实施管理 ICT 第三方访问的政策(第 9(2)(d) 条)
- 建立变更管理程序(第 9(4)(b) 条)
- 补丁和漏洞管理(第 9(4)(c) 条)
第 10 条——检测
- 部署监控工具以检测异常活动(第 10(1) 条)
- 启用 ICT 事件警报(第 10(1) 条)
- 实施多层控制(第 10(2) 条)
第 11 条——响应与恢复
- 实施有记录的 ICT 业务连续性政策(第 11(1) 条)
- 对关键职能进行业务影响分析(BIA)(第 11(2) 条)
- ICT 恢复时间目标(RTO)和恢复点目标(RPO)(第 11(2) 条)
- 至少每年测试连续性计划(第 11(6) 条)
- 维护危机沟通程序(第 11(1)(c) 条)
第 12 条——备份政策和程序
- 实施规定范围、频率和存储的备份政策(第 12(1) 条)
- 确保备份与主系统分开存储(第 12(2) 条)
- 测试备份的可恢复性(第 12(3) 条)
常见缺口: 备份恢复测试无记录;备份存储与主系统同址。
第 13 条——学习与演进
- 重大 ICT 事件后进行事件后审查(第 13(1) 条)
- 开展威胁情报监控(第 13(3) 条)
- 提供 ICT 安全培训和数字运营韧性培训(第 13(6) 条)
- 跟踪网络威胁和漏洞(第 13(2) 条)
第 14 条——沟通
- 建立重大 ICT 事件的危机沟通计划(第 14(1) 条)
- 定义内部升级和外部沟通程序(第 14(2) 条)
第 15 条——ICT 风险管理工具的进一步协调
欧洲监管机构可制定指南,进一步细化第 6–14 条要素。
第 16 条——简化 ICT 风险管理框架
规模较小、复杂性较低的实体可适用简化框架。合格实体和要求载于 CDR(EU)2024/1774 第二章。
第三章——事件管理、分类和报告(第 17–23 条)
第 17 条——ICT 相关事件管理流程
- 建立并实施有记录的事件管理流程(第 17(1) 条)
- 定义角色、职责、升级路径(第 17(1)(a) 条)
- 设定将事件分类为重大的阈值(第 17(1)(b) 条)
- 确保高级管理层知晓重大事件(第 17(3) 条)
- 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第 17(3) 条)
第 18 条——ICT 相关事件分类
金融机构使用以下标准对 ICT 事件和网络威胁进行分类:
分类标准(第 18(1) 条):
- (a) 受影响的客户/相对方数量和交易金额
- (b) 声誉影响
- (c) 持续时间和地域分布
- (d) 数据损失——可用性、真实性、完整性、机密性
- (e) 受影响服务的关键性
- (f) 经济影响
重要性阈值载于 CDR(EU)2024/1772(分类 RTS)。事件达到或超过任一阈值即为重大事件。
关于重大网络威胁的自愿报告:第 19(2) 条。
第 19 条——重大 ICT 相关事件的报告
向主管机关进行三阶段报告:
| 阶段 | 截止期限 | 内容 |
|---|
| 初始通知 | 被分类为重大事件后 4 小时 | 基本事实、初步影响评估 |
| 中期报告 | 被分类为重大事件后 72 小时 | 更新评估、根本原因线索 |
| 最终报告 | 初始通知后 1 个月 | 根本原因分析、经验教训、恢复措施 |
关键 RTS: CDR(EU)2025/301(内容和时限)
关键 ITS: CIR(EU)2025/302(标准表格和模板)
支付相关事件:见第 23 条。
第 20 条——报告内容、时限和模板的协调
欧洲监管机构制定协调 RTS/ITS 的义务——已由 CDR(EU)2025/301 和 CIR(EU)2025/302 履行。
第 21 条——重大 ICT 相关事件报告的集中化
欧洲监管机构评估建立单一欧盟报告中心的可行性。监管者在适当时将报告转交其他相关机关。
第 22 条——监管反馈
主管机关可在收到事件报告后向金融机构提供反馈,包括指示性影响评估、相关网络威胁情报和预防措施。
第 23 条——支付相关重大事件报告的具体规则
适用于支付类实体(信贷机构、支付机构、电子货币机构)。在适用时与 EBA 支付安全报告和 PSD2 第 96 条遗留义务整合。
第四章——数字运营韧性测试(第 24–27 条)
第 24 条——数字运营韧性测试的一般要求
- 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开展基础数字运营韧性测试计划,包括漏洞评估、差距分析和网络安全评估(第 24(1) 条)
- 测试必须由独立的内部或外部方进行(第 24(4) 条)
- 关键 ICT 系统至少每年测试一次(第 24(1) 条)
第 25 条——ICT 工具和系统测试
涵盖基准测试类型:
- 漏洞评估和扫描
- 源代码审查(适用时)
- 基于场景的测试和兼容性测试
- 性能测试和端到端测试
第 26 条——基于 TLPT 的高级测试
满足第 26(8) 条标准的重要金融机构须进行威胁主导的渗透测试(TLPT):
- TLPT 必须每 3 年进行一次(第 26(1) 条)
- 必须覆盖实时生产系统(第 26(2) 条)
- 范围包括关键/重要职能及底层 ICT 系统(第 26(3) 条)
- 支持关键职能的 ICT TPSP 经同意后可纳入范围(第 26(3) 条)
- 必须使用威胁情报制定 TLPT 场景(第 26(4) 条)
- 必须由无利益冲突的合格外部测试人员执行(第 26(6) 条)
- 主管机关可要求对特定系统进行 TLPT(第 26(7) 条)
关键 RTS: CDR(EU)2025/1190(TLPT 要求和测试人员)
TIBER-EU: TLPT 框架与 TIBER-EU 对齐。许多欧盟成员国央行已在运行 TIBER-EU 计划。DORA 第 26 条下的 TLPT 基于非正式 TIBER 框架构建,并正式取代其在范围内实体的适用。
第 27 条——测试人员要求
- 外部测试人员必须证明能力、诚信和风险方法论(第 27(1) 条)
- 必须持有相关专业认证(第 27(2) 条)
- 不得与被测实体存在利益冲突(第 27(3) 条)
- 主管机关维护合格测试人员清单(第 27(4) 条)
第五章——ICT 第三方风险管理(第 28–44 条)
本章施加的义务最为复杂,分为两节。
第一节——关键原则和一般要求(第 28–30 条)
第 28 条——管理 ICT 第三方风险的一般原则
- 通过并定期审查ICT 第三方风险政策(第 28(1) 条)
- 维护和更新所有 ICT 服务安排的信息登记册(第 28(3) 条)
- 评估ICT 集中度风险——支持多个关键职能的单一 TPSP(第 28(6) 条)
- 对关键安排进行退出策略规划(第 28(7) 条)
- 对全部 ICT 服务安排进行订约前尽职调查(第 28(4) 条)
关键 ITS: CIR(EU)2024/2956——信息登记册(RoI)的模板和必填字段
关键 RTS: CDR(EU)2024/1773——详细的 ICT 第三方风险政策要求
第 29 条——实体层面的 ICT 集中度风险初步评估
- 评估将 ICT 服务集中于一个 TPSP 的风险(第 29(1) 条)
- 评估全部 ICT 服务已或可能不可用的风险(第 29(2) 条)
- 在就关键职能订立新安排前进行评估(第 29(3) 条)
第 30 条——关键合同条款
与支持关键或重要职能的 ICT TPSP 签订的合同必须包括:
- 第 30(2)(a) 条: ICT 服务的清晰描述
- 第 30(2)(b) 条: 服务提供地点和数据处理地点
- 第 30(2)(c) 条: 数据保护条款
- 第 30(2)(d) 条: 可访问性、可用性、完整性、安全条款
- 第 30(2)(e) 条: 实体、主管机关和处置机关的审计和访问权
- 第 30(2)(f) 条: 终止权和最短退出通知期
- 第 30(2)(g) 条: 报告和监控义务
- 第 30(2)(h) 条: 数据可移植性和终止时的迁移协助
- 第 30(2)(i) 条: 分包安排——事先同意和通知
对于非关键安排:适用较轻的条款集(第 30(3) 条)。
关键 RTS: CDR(EU)2024/1773(详细合同条款)
关键 RTS: CDR(EU)2025/532(ICT 服务分包)
详细合同条款指引见 references/third-party-risk.md。
第二节——关键 ICT 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框架(第 31–44 条)
第 31 条——关键 ICT 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指定
欧洲监管机构根据 CDR(EU)2024/1502 的标准将 ICT TPSP 指定为关键提供者(CTPP):
- TPSP 若失败或停止服务的系统性影响
- 所服务的金融机构数量和类型
- 可替代性程度
- 相互依赖和互联程度
第 32 条——监督框架的结构
- 为每个 CTPSP 指定首席监督员(依 CTPSP 的主导服务而定为 EBA、ESMA 或 EIOPA)
- **联合监督网络(JON)**在欧洲监管机构之间协调
- **联合检查组(JET)**按 CDR(EU)2025/420 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
第 33–38 条——首席监督员权力
- 要求提供信息和文件(第 33 条)
- 开展一般调查(第 34 条)
- 开展现场检查(第 35 条)
- 发布建议(第 36 条)
- 就不合规发布后续建议(第 37 条)
- 费用:CDR(EU)2024/1505
第 39–44 条——额外监督条款
- 监督活动协调统一:CDR(EU)2025/295(第 41 条 RTS)
- 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换(第 40 条)
- 机密信息保护(第 41 条)
第六章——信息共享安排(第 45 条)
金融机构可与其他金融机构参与自愿的网络威胁情报共享安排。要求:
- 必须保护机密和个人数据(第 45(1) 条)
- 不得违反竞争规则(第 45(1) 条)
- 欧洲监管机构可制定网络威胁信息共享指南(第 45(3) 条)
差距分析——DORA 合规评估
阶段 1:治理与风险框架(第二章)
| DORA 义务 | 关键证据 | 常见缺口 |
|---|
| 第 5(1) 条 董事会对 ICT 风险的问责 | 董事会会议纪要;ICT 风险偏好声明 | ICT 风险在董事会层级以下管理 |
| 第 5(2)(b) 条 董事会批准的 ICT 安全政策 | 签署的批准记录 | 政策由 CISO 而非董事会批准 |
| 第 6(1) 条 有记录的 ICT RMF | ICT RMF 政策文件 | 框架存在但无记录或为非正式 |
| 第 6(5) 条 年度 RMF 审查 | 审查记录和更新日志 | 无正式年度审查周期 |
| 第 7(d) 条 补丁管理 | 补丁管理政策;CMDB | 临时性补丁;关键补丁无 SLA |
| 第 8(1)+(4) 条 ICT 资产登记册 | 与业务职能关联的资产清单 | 登记册存在但未映射到关键职能 |
| 第 9(2) 条 访问控制 | IAM 政策;访问审查记录 | 特权访问未审查;关键系统无 MFA |
| 第 10(1) 条 监控与检测 | SIEM/SOC 证据 | 无 24/7 监控;未定义警报阈值 |
| 第 11(1)+(2) 条 BCP/BIA | BIA 文件;BCP;已定义 RTO/RPO | BCP 存在但未测试;RTO/RPO 未正式设定 |
| 第 12(1)+(3) 条 备份政策 + 恢复测试 | 备份政策;测试记录 | 备份未测试可恢复性 |
| 第 13(6) 条 ICT 培训计划 | 培训完成记录 | 无 DORA 专项培训;仅一般安全意识 |
阶段 2:事件管理(第三章)
| DORA 义务 | 关键证据 | 常见缺口 |
|---|
| 第 17(1) 条 事件管理流程 | 事件管理政策 | 流程未记录;未定义分类标准 |
| 第 18(1) 条 事件分类 | 使用 CDR 2024/1772 阈值的分类矩阵 | 无正式分类;一切手工升级 |
| 第 19 条 重大事件报告 | 报告 SOP;与 CIR 2025/302 对齐的模板 | 未确定主管机关;无报告程序 |
| 第 19 条——4 小时/72 小时/1 个月时限 | 含时限的 SOP | 时限不明;无通知升级链 |
阶段 3:韧性测试(第四章)
| DORA 义务 | 关键证据 | 常见缺口 |
|---|
| 第 24(1) 条 年度测试计划 | 测试计划表;测试结果 | 无正式年度 ICT 韧性测试计划 |
| 第 25 条 漏洞评估 | 漏洞扫描报告 | 扫描为临时性,未按第 25 条类型结构化 |
| 第 26 条 TLPT(如适用) | TLPT 范围定义;测试人员资质 | 从未进行 TLPT;未评估 TLPT 阈值是否适用 |
阶段 4:第三方风险(第五章)
| DORA 义务 | 关键证据 | 常见缺口 |
|---|
| 第 28(1) 条 ICT 第三方风险政策 | 已批准的政策文件 | 供应商管理政策存在,但非 ICT 风险专项 |
| 第 28(3) 条 信息登记册 | 按 CIR 2024/2956 字段的 RoI | 无登记册;或登记册缺少必填字段 |
| 第 28(6) 条 ICT 集中度风险评估 | 集中度风险报告 | 无评估;多个关键职能集中在单一云提供者 |
| 第 28(7) 条 退出策略 | 按安排的退出策略计划 | 无退出计划;SLA 未涉及退出 |
| 第 30(2) 条 合同条款 | 对照第 30(2)(a)–(i) 条的合同审查 | 遗留合同早于 DORA;缺少审计权、退出权 |
| 第 30(2)(e) 条 审计和访问权 | 合同审计条款;使用证据 | 与大型云提供者的合同没有有意义的审计条款 |
信息登记册——关键字段(CIR(EU)2024/2956)
信息登记册是所有 ICT 服务安排的核心清单。每年(或应要求)提交给主管机关。
必填字段包括:
| 字段 | 说明 |
|---|
| 安排编号 | 每项 ICT 服务安排的唯一标识符 |
| TPSP 名称和 LEI | 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实体标识符 |
| 服务类型 | ICT 服务的性质(SaaS、IaaS、PaaS 等) |
| 关键或重要职能 | 所支持的职能是否关键/重要(是/否) |
| 数据存储地点 | 数据存储和处理的国家/地区 |
| 可替代性 | 替代难易度的评估 |
| 次级处理者 | 次级处理者链条(如有) |
| 合同起止日期 | 安排的期限 |
完整字段集和模板见 references/third-party-risk.md。
TLPT——威胁主导的渗透测试
适用于: 满足第 26(8) 条标准的金融机构,进一步规定于 CDR(EU)2025/1190。
触发 TLPT 的指示性标准(第 26(8) 条):
- 实体的规模和整体风险状况
- ICT 系统的规模和复杂性
- 对金融稳定性的相关性
TLPT 流程(第 26 条 + CDR(EU)2025/1190):
- 范围界定——确定关键职能和底层 ICT 系统
- 威胁情报阶段——委托合格提供者就相关威胁行为者和 TTP(战术、技术和程序)出具威胁情报报告
- 红队测试——外部红队对实时生产系统进行对抗性模拟
- 整改——实体整改发现的问题
- 主管机关通知——TLPT 之前和之后
- 证明函——令人满意地完成后由主管机关签发
- 互认——对跨境运营的实体,结果在欧盟各法域互认
频率: 至少每 3 年一次(第 26(1) 条)。
常见 DORA 合规错误
| 错误 | 正确做法 |
|---|
| 将 DORA 第 5 条引用为等同于 NIS2 第 21 条 | 两者是独立的;DORA 第 5 条对金融机构有更严格的董事会层级义务 |
| 将 EBA/GL/2019/04 用作现行 ICT 指南 | 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该指南对在范围内实体已被 DORA 取代 |
| 将"第二章"和"第三章"混用 | 第二章 = 主动风险框架;第三章 = 反应性事件管理 |
| 将 TLPT 称为"渗透测试" | TLPT 是情报主导的对抗性模拟,而非标准渗透测试 |
| 假定所有供应商都需要第 30(2) 条条款 | 第 30(3) 条为非关键安排提供较轻条款 |
| 提交一份事件报告即了结 | DORA 要求三阶段报告:初始(4 小时)、中期(72 小时)、最终(1 个月) |
| 将信息登记册当作供应商清单 | RoI 按 CIR 2024/2956 有特定必填字段;供应商清单不合规 |
参考文件
references/rts-its-guide.md——全部 12 项已通过的 RTS/ITS:条例编号、条文映射和关键要求
references/article-reference.md——DORA 全部 64 条,含义务摘要和关键子款引用
references/third-party-risk.md——第 28–44 条深度解析、信息登记册字段、合同条款和 ICT 集中度风险
references/incident-classification.md——第 17–23 条事件管理、CDR 2024/1772 分类标准、报告时限和模板
本技能提供一般合规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请对照官方来源核实现行要求;决策时咨询合格法律顾问或经认可的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