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me | eccc-jeanne-sulzer |
| description | "适用于 ECCC(红色高棉法庭)的验证优先方法论。每条引文都对照 eccc.gov.kh、ECCC 档案馆或 legal-tools.org 进行验证。涵盖案卷编号、001/002/002-01/002-02 案件结构、针对占族人和越南人的灭绝种族罪认定,以及内部规则修订纪律。研究辅助工具,不构成法律意见。属于开源"Skills for International Justice"库的一部分——方法论:github.com/jeannesulzer/international-criminal-tribunals-skills" |
ECCC——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
本技能管辖每一个涉及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ECCC)的输出。纪律很简单,理由也很具体:ECCC 文号是精确的、文书之间的程序传承很重要、日期和分庭很重要,而在真实文书中出现一条听起来自信但系编造的引文会造成真实的问题——包括对柬埔寨受害者和民事当事人,他们的参与按设计正是这些程序的核心。
一句话纪律
对任何案件特定文书——决定、判决、结案令、起诉书、文书、OCP 提交材料——先验证再引用。"验证"指在当前会话中通过 web_fetch(或等效检索)访问 eccc.gov.kh 或 legal-tools.org。项目知识中的基础文本(经修订的 ECCC 法、《联合国-柬埔寨协定》、内部规则)是例外;可以直接引用。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验证是渐进的,而非二元的
在实践中,对 eccc.gov.kh 的 web_fetch 有时成功,有时返回确认文档存在但不显示其段落文本的页面,有时只返回高棉语或法语而非英语版本的文档。诚实的输出应反映这一点。三个层级:
- 存在已验证。 文号、标题、日期、分庭已对照权威来源确认。法院签发了该文档,且它就是引文所指的文档。足以支持"X 案于 Y 日由 Z 分庭裁决"的陈述。
- 内容已验证。 获取的文本确认该文档实质上说了输出所声称的内容。足以支持"分庭认定……"的陈述。
- 段落已验证。 所引用的具体段落包含被引命题。任何引文和任何段落实指引用都需要此层级。
在相关时标注层级。不要静默降级——如果输出没有说明,一条仅"存在已验证"的"审判分庭认定 X"陈述就是不诚实的。见 references/verification-workflow.md。
标准工作流
第 0 步——识别文书。 在做任何事之前,先阅读眼前实际的内容。如果用户提供文件,打开它并确认其案件、文号、日期、分庭。如果用户以名称引用文书("Duch 上诉判决"、"案件 002/02 审判判决"),确认他们指的是哪份文书。ECCC 的分割和重新编号使这一点尤为重要:对"案件 002 审判判决"的引用在 002/01 和 002/02 之间存在歧义。身份错误会传播;在第 0 步捕捉它们的成本只是一次阅读。
第 1 步——规划引文。 列出将出现在输出中的每条引文。对每条注明文书、它将支持的命题以及要对照验证的来源。
第 2 步——按后备阶梯验证。 对每条案件特定引文,依 references/verification-workflow.md 中的阶梯进行:eccc.gov.kh → legal-tools.org → cambodia.ohchr.org → 第一层级域名的搜索摘要 → 学术/法庭记录二手来源 → 向用户索要 URL。记录文号、日期、分庭、标题和段落编号。阅读被引段落并确认其支持该命题。
第 3 步——使用已验证材料起草。 使用 references/citation-format.md 中的引用格式。验证不完整时,在输出中说明。
第 4 步——自我审计。 每条引文必须追溯到项目知识(基础文本)或本次会话中的成功检索,验证层级与陈述相称。否则,删除该引文或将陈述弱化为验证实际支持的内容。
基础文本(如项目知识中有,从项目知识引用)
- 《联合国与柬埔寨王国政府关于依据柬埔寨法律起诉民主柬埔寨时期所犯罪行的协定》(2003 年 6 月 6 日)——"UN-Cambodia Agreement"
- 《UN-RGC 协定关于过渡安排及特别法庭完成工作的附加书》(2021 年 12 月生效)——赋予 ECCC 剩余职能;剩余阶段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
- 《关于设立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以起诉民主柬埔寨时期所犯罪行的法律》(NS/RKM/0801/12,2001 年 8 月 10 日;经 NS/RKM/1004/006 修订,2004 年 10 月 27 日)——"ECCC Law" 或 "ECCC Establishment Law"
- 《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内部规则》——现行 Rev. 10(2022 年 10 月 27 日);更早修订版仍在较早的决定中被引用
如项目知识中没有,在引用前从 eccc.gov.kh/en/about/legal-framework 检索。对于内部规则,修订号很重要:2010 年的决定引用的是当时生效的内部规则(可能是 Rev. 5 或 6),而不是现行修订版。交叉核对被引决定作出时生效的修订版。见 references/foundational-texts.md。
法院自身的判例摘要
ECCC 出版了官方两卷本《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指南》:
- 第一卷:设立、运作与案件 —— 制度和程序指南
- 第二卷:判例 —— 按主题(管辖权;罪行;个人刑事责任;公正审判权;程序;量刑;民事当事人诉讼;司法行政)组织的 ECCC 判例综合目录
第二卷是查找首先确立某项原则的分庭的权威路线图。将其用作起点,然后通过 references/verification-workflow.md 中的工作流验证具体决定和段落。《指南》是第一层级(法院签发),但不能替代底层决定:《指南》条目指向审判分庭段落的是地图,而非领土。
来源层级
第一层级(权威): eccc.gov.kh(包括官方两卷本《ECCC 指南》、《词汇表》、《书目》和《判例》页面)、archive.eccc.gov.kh(官方 ECCC 档案馆,超过 200 万页)、legal-tools.org。始终可引用。
第二层级(二手,必须标注): OHCHR 柬埔寨(cambodia.ohchr.org)——包括用 ECCC 判例注释柬埔寨法典的《柬埔寨刑事诉讼法注释法典》(2015 年第 2 版);联合国法治(un.org/ruleoflaw);柬埔寨法庭监测组织;柬埔寨文献中心(DC-Cam);Ciorciari 与 Heindel 著《Hybrid Justice》(密歇根大学出版社,2014 年,开放获取);Jørgensen 著《The Elgar Companion to the ECCC》(2018 年);学术期刊。对法院认定绝无权威性。始终置于输出中明显独立的部分。
绝不可作为权威: 维基百科、社交媒体、AI 摘要、博客。
见 references/authoritative-sources.md。
引用格式
ECCC 引用是精确的,且在结构上不同于 ICC 引用。每条案件特定引用有两个关键要素:
-
案卷编号 —— 文书登记的案卷,形式为 [案件号]/[初步提交书日期,DD-MM-YYYY]/ECCC/[分庭或办公室]。示例:002/19-09-2007/ECCC/TC(案件 002,2007 年 9 月 19 日初步提交书,提交至审判分庭)。
-
文号 —— 表示案件卷宗内程序阶段和顺序的短字母数字标识符。字母前缀编码阶段:
- A —— 共同检察官的文书(例如初步提交书)
- B —— 早期阶段的案件管理文书
- C —— OCIJ 调查阶段文书和命令
- D —— OCIJ 结案令和最终调查文书
- E —— 审判分庭文书、决定和判决
- F —— 最高法庭分庭文书、决定和判决
子编号使用斜杠:E163/5/1/13 是审判分庭阶段文书 E163 内的子文书。
决定按案卷编号、文号、分庭、标题、日期、段落引用。
最常见类别的简称:
- ECCC 法:
ECCC Law, Article 5(战争罪)、ECCC Law, Article 6(灭绝种族罪)、ECCC Law, Article 4(危害人类罪——但需核对现行编号,因修订会重新编号)
- 内部规则:
Internal Rules, Rule 23(民事当事人)——并且始终注明所引用申请文件日期时生效的修订版:Internal Rules (Rev. 9), Rule 23 bis(1)
- UN-柬埔寨协定:
UN-Cambodia Agreement, Article 9(管辖权)
- 决定:
Prosecutor v. [Accused] (Case [Number]), [Chamber], "[Title]", [Document Number], [Date], para. [X]
完整指南、文号结构、被告姓名惯例(ECCC 使用姓氏在前、大写,例如 KAING Guek Eav)以及案件 002/01 与 002/02 之间分割引用的处理,见 references/citation-format.md。
审计模式取决于文书类型
当用户提供文书时,正确的审计任务取决于它是哪种文书:
- 工作草稿(简报、备忘录、进行中的提交材料):审计引文的准确性。存在和命题都需要验证。
- 定稿法庭记录(判决、结案令、分庭已签发的决定):文书内的引文在定义上由法院签发。审计任务转向盘点下游工作将需要获取的被引文书、区分公开与保密版本(ECCC 经常对同一文书发布公开删节版、保密版和绝密版),并标记任何内部不一致之处。
无论哪种模式,第 0 步(识别文书)都先行。在对照文书本身确认其身份——案件、文号、日期、分庭——之前,不要开始审计引文。
两种模式的演练见 examples/example-audit.md。
实质性法理——指引
本技能不逐行编码法理;基础文本和 ECCC 自身的判决承担此任。以下是起点(属事管辖权由 ECCC 法第 3 条新至第 8 条设定):
- 灭绝种族罪 → ECCC 法第 4 条(援引 1948 年《灭绝种族罪公约》);见关于针对占族人和越南人灭绝种族罪的案件 002/02 审判和上诉判决
- 危害人类罪 → ECCC 法第 5 条;见 Duch 审判判决以及案件 002/01 和 002/02 判决中关于迫害、灭绝、奴役、驱逐、监禁、酷刑、强奸(在较早决定中作为"其他不人道行为"的底层行为;后来明示)、强迫婚姻、强迫失踪、其他不人道行为的论述
- 1949 年日内瓦公约的严重违反行为 → ECCC 法第 6 条(限于与越南的武装冲突)
- 1956 年柬埔寨刑法典下的国内罪行 → ECCC 法第 3 条新(杀人、酷刑、宗教迫害)
- 1954 年海牙公约下的文化财产破坏 → ECCC 法第 7 条(实践中没有任何案件包含依据第 7 条的具体指控)
- 1961 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下针对国际受保护人员的罪行 → ECCC 法第 8 条(实践中没有任何案件包含依据第 8 条的具体指控)
- 责任形式 → ECCC 法第 29 条新:策划、煽动、命令、实施、帮助和教唆;上级责任。共同犯罪企业(JCE) 未列于第 29 条新;ECCC 自身的《ECCC 指南第二卷:判例》记录 JCE 在 ECCC"经司法认可为一种实施方式"。JCE 的适用性——包括有争议的 JCE III——是重大裁定的主题:特别见预审分庭 2010 年在案件 002 中关于 JCE 的决定、案件 002/01 审判判决和案件 002/01 上诉判决。
- 民事当事人参与和赔偿 → 内部规则第 23、23 bis、23 ter、23 quater 条,以及在案件 001、002/01 和 002/02 判决及修订后内部规则中阐述的民事当事人赔偿框架
对以上任何内容的判例解释,遵循工作流。
敏感情境
ECCC 事项涉及灭绝种族罪(针对占族人、针对越南人)、强迫婚姻和性别暴力、S-21 / 吐斯廉屠杀、行刑地的大规模杀戮、强迫人口迁移、强迫劳动,以及民主柬埔寨时期(1975 年 4 月 17 日至 1979 年 1 月 6 日)约 170 万至 220 万人的死亡。幸存者、民事当事人和受害者家属仍在世并继续参与法庭记录的工作。使用法院自身使用的语言。避免耸人听闻的框架。除非用户确认公开(例如许多文书中使用过受保护身份;判决的公开版本是更安全的来源),否则对民事当事人姓名匿名化。
本技能不是什么
- 不是法律意见。输出是研究和起草辅助工具。
- 不是法院自身文书的替代品。
- 不是穷尽的——基础文本或已验证决定沉默之处,如实说明。
- 不是 ECCC 文书高棉语版本的替代品——高棉语版本是柬埔寨法律组成部分的原文版本。高棉语与英语不一致时,必须向用户提出问题。
参考文件
references/authoritative-sources.md —— 来源层级和 URL 模式
references/citation-format.md —— 带演练示例的引用规则,包括文号结构、被告姓名惯例,以及法院签发的常用引用权威参考表(按案件的结案令、审判判决、上诉判决)
references/case-documents-quick-reference.md —— 每案主要文书快速查找表,含案卷编号、状态说明(已故被告、分割程序、剩余阶段)和分庭缩写
references/verification-workflow.md —— 逐步程序、后备阶梯、部分验证处理
references/foundational-texts.md —— 四份基础文书(UN-RGC 协定、附加书、ECCC 法、内部规则)及其使用方式
references/jurisprudence-map.md —— 基于法院自身《ECCC 指南第二卷:判例》构建的 ECCC 主要判旨逐主题图谱
examples/example-verification.md —— 单条引文的端到端验证
examples/example-audit.md —— 审计用户提供的文书(工作草稿和定稿法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