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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im-chart-builder
为中国大陆专利侵权诉讼或无效宣告程序构建技术特征比对表,支持侵权比对、现有技术抗辩比对及无效证据对照,嵌入功能性特征解释规则与禁止反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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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国大陆专利侵权诉讼或无效宣告程序构建技术特征比对表,支持侵权比对、现有技术抗辩比对及无效证据对照,嵌入功能性特征解释规则与禁止反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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استنادا إلى تصنيف SOC المهني
对中国大陆商标注册可行性进行初筛,排查在先权利冲突、绝对/相对驳回风险、恶意注册及驰名商标跨类保护风险,输出注册可行性分析与策略建议。
管理中国大陆知识产权组合的全生命周期,监控专利年费、商标续展、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期限与法律状态,生成风险分级提醒报告与缴费决策建议。
审查开源软件许可证合规性,识别 GPL/AGPL/LGPL 传染风险、专利报复条款、披露义务,适配中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 GPL 传染性司法认定规则(罗盒诉风灵案等)。
审查技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识别权属陷阱、许可风险、转让缺陷、保证缺失及反垄断隐患,适配中国《民法典》技术合同编、《专利法》职务发明规则及《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对中国大陆专利申请交底书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初筛,区分发明与实用新型,识别主题适格性障碍,评估宽限期与保密审查义务,输出三性评级与申请策略建议。
对中国大陆知识产权四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进行初步判定,评估权利基础稳定性、侵权行为初步比对、抗辩/反诉风险,输出维权行动建议(警告函/行政投诉/诉讼/无效/和解)。
| name | claim-chart-builder |
| description | 为中国大陆专利侵权诉讼或无效宣告程序构建技术特征比对表,支持侵权比对、现有技术抗辩比对及无效证据对照,嵌入功能性特征解释规则与禁止反悔分析。 |
| argument-hint | <模式:infringement/invalidity/prior-art-defense> <专利号或权利要求文本> <被控产品技术特征/无效证据/现有技术描述> [说明书及附图摘要] |
| user-invocable | true |
为专利侵权诉讼、无效宣告请求或现有技术抗辩,构建结构化、可溯源、符合中国司法实践的技术特征比对表(Claim Chart)。
适用场景:
若以下任一条件成立,须暂停当前任务并引导用户先行完成冷启动面试:
CLAUDE.md 实践档案文件CLAUDE.md 中 企业概况(第1节) 的关键字段为 [待填写](如企业全称、行业领域、核心技术领域)引导话术:
⚠️ 实践档案未就绪
您的企业知识产权实践画像(
CLAUDE.md)尚未建立或关键信息缺失。所有 skill 的输出质量高度依赖这份档案中的企业具体情况(技术领域、组合规模、审批权限、维权策略等)。请先运行冷启动面试(约15-20分钟):
/claude-for-legal-china-IP:cold-start-interview完成后重新执行本命令。若您是首次使用本插件,跳过此步骤是输出质量差的最常见原因。
若 CLAUDE.md 已就绪,继续执行以下步骤。
读取 CLAUDE.md 确认:
确认输入材料完整性:
目标:证明被控侵权产品/方法的每一个技术特征都能在权利要求中找到对应(相同或等同)。
权利要求解构原则:
解构示例(假设权利要求):
一种大气污染物浓度预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S1: 获取卫星遥感光学厚度数据;
S2: 将所述光学厚度数据与地面监测站数据进行时空融合,得到融合数据集;
S3: 利用深度学习模型对所述融合数据集进行训练,得到浓度预测模型;
S4: 将待预测区域的实时光学厚度数据输入所述浓度预测模型,输出 PM2.5 浓度分布图。
解构结果:
| 编号 | 技术特征 | 类型 | 说明 |
|---|---|---|---|
| F1 | 一种大气污染物浓度预测方法 | 主题 | 方法类权利要求 |
| F2 | 获取卫星遥感光学厚度数据 | 步骤 | S1 |
| F3 | 将光学厚度数据与地面监测站数据进行时空融合,得到融合数据集 | 步骤 | S2,注意"时空融合"为核心限定 |
| F4 | 利用深度学习模型对融合数据集进行训练,得到浓度预测模型 | 步骤 | S3,功能性限定"深度学习模型" |
| F5 | 将待预测区域的实时光学厚度数据输入浓度预测模型 | 步骤 | S4 前半 |
| F6 | 输出 PM2.5 浓度分布图 | 步骤/效果 | S4 后半,输出限定 |
#### 模式 B:无效证据对照(无效请求人视角)
**目标**:证明权利要求的每一个技术特征被一篇或多篇对比文件公开,或属于公知常识。
**证据组合策略**(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3.2.1节):
- **新颖性**:一篇对比文件(D1)单独公开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
- **创造性**:D1 + D2 + 公知常识的组合,证明技术方案显而易见
- **注意**:不能使用多篇对比文件组合评价新颖性;创造性组合须存在技术启示
**解构示例**:
| 编号 | 权利要求特征 | D1 公开情况 | D2 公开情况 | 公知常识 | 结论 |
|:---|:---|:---|:---|:---|:---|
| F1 | 方法主题 | D1 公开一种污染物预测方法 | - | - | 公开 |
| F2 | 获取卫星遥感光学厚度数据 | D1 使用卫星数据 | - | - | 公开 |
| F3 | 时空融合 | D1 仅简单拼接,未公开"时空融合" | D2 公开数据融合方法 | - | 有区别 |
#### 模式 C:现有技术抗辩比对(被控侵权人视角)
**目标**:证明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与一篇现有技术方案中的相应技术特征相同或无实质性差异(《专利法》第67条)。
**比对结构**:三方对照
| 编号 | 权利要求特征 | 被控方案特征 | 现有技术特征 | 比对结论 |
|:---|:---|:---|:---|:---|
### Step 2: 技术特征解释
#### 2.1 字面解释
- 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为准
- 参考说明书及附图对技术术语的定义
- 参考审查历史(禁止反悔的预判)
#### 2.2 功能性特征解释(关键!)
依据司法解释一第4条、司法解释二第8条:
> 对于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术特征,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确定该技术特征的内容。
**操作要求**:
1. 识别权利要求中的功能性限定(如"用于...的装置""能够...的机构""深度学习模型")
2. 在说明书中查找实现该功能的**所有具体实施方式**
3. 将每个实施方式列作对比例
4. 被控方案须与说明书中的任一具体实施方式相同或等同,才落入保护范围
**示例**:
- 权利要求:"利用深度学习模型对融合数据集进行训练"
- 说明书实施方式1:CNN(卷积神经网络)
- 说明书实施方式2:LSTM(长短期记忆网络)
- 被控方案使用 Transformer 架构 → 需判断是否属于说明书实施方式的"等同实施方式"
#### 2.3 禁止反悔预判
在构建比对表时,须检查审查历史:
- 申请/实审/复审/无效过程中,申请人是否曾为克服新颖性/创造性缺陷而修改权利要求或陈述意见?
- 若申请人明确将某一技术方案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该方案不得在侵权诉讼中通过等同原则重新纳入(司法解释二第6条)
- 在比对表中,对可能涉及禁止反悔的技术特征,标注"[需核查审查历史]"
### Step 3: 比对分析与结论撰写
#### 3.1 侵权比对结论类型
| 结论 | 定义 | 示例 |
|:---|:---|:---|
| **相同** | 被控方案特征与权利要求特征文字表述一致,或为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直接替换 | "获取卫星遥感数据" vs "接收卫星遥感数据" |
| **等同** | 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且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联想(司法解释一第8条) | 权利要求"CNN",被控方案"ResNet"(同属深度学习图像处理架构) |
| **不同** | 被控方案缺少该技术特征,或被控方案特征与权利要求特征在手段/功能/效果上存在实质性差异 | 权利要求"时空融合",被控方案仅简单拼接 |
| **变劣** | 被控方案故意省略个别特征,导致技术效果变差 | 省略"时空融合"步骤,直接单独使用卫星数据 |
**注意**:中国司法实践中,"变劣技术方案"一般不构成侵权(与全面覆盖原则一致)。
#### 3.2 无效比对结论类型
| 结论 | 定义 |
|:---|:---|
| **明确公开** | 对比文件文字明确记载该技术特征,或可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 |
| **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虽未明确记载,但属于实施该方案的必然结果或唯一选择 |
| **部分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部分特征,剩余部分需其他对比文件或公知常识补充 |
|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且不属于公知常识 |
### Step 4: 输出比对表
#### 4.1 侵权比对表(Excel/Markdown)
```markdown
# 专利侵权技术特征比对表
## 案件信息
- **案号**:[待填写]
- **专利号**:CN20XXXXXXXX
- **专利名称**:一种大气污染物浓度预测方法
- **专利权人**:XXX公司
- **被控侵权人**:[待填写]
- **被控产品/方法**:[待填写]
- **比对日期**:YYYY-MM-DD
- **比对人**:[须由代理师/工程师签字]
## 权利要求 1 比对
| 编号 | 权利要求技术特征 | 权利要求解释 | 被控方案对应特征 | 比对结论 | 理由及法律依据 | 备注 |
|:---|:---|:---|:---|:---|:---|:---|
| F1 | 一种大气污染物浓度预测方法 | 方法类专利,保护对象为预测步骤流程 | [被控方案描述] | 相同/等同/不同 | | |
| F2 | 获取卫星遥感光学厚度数据 | "获取"包括接收、下载、调用等方式;"光学厚度"指 AOD(Aerosol Optical Depth) | [被控方案描述] | | | |
| F3 | 将光学厚度数据与地面监测站数据进行时空融合,得到融合数据集 | "时空融合"指考虑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的数据融合,非简单拼接;说明书实施方式为 Kriging 插值 + 时间序列校正 | [被控方案描述] | | | 功能性特征,须结合说明书解释 |
| F4 | 利用深度学习模型对融合数据集进行训练,得到浓度预测模型 | 功能性限定;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CNN、LSTM | [被控方案描述] | | | [需核查审查历史] |
| F5 | 将待预测区域的实时光学厚度数据输入浓度预测模型 | "实时"指卫星过境后 2 小时内获取的数据 | [被控方案描述] | | | |
| F6 | 输出 PM2.5 浓度分布图 | 输出形式为空间分布图(栅格或矢量),非单点数值 | [被控方案描述] | | | |
## 初步结论
- **权利要求 1**:□ 落入保护范围 □ 未落入保护范围 □ 需进一步取证/鉴定
- **等同特征数量**:[X] 个
- **不同特征数量**:[X] 个
- **关键争议点**:[列出 2-3 个最可能产生争议的比对点]
## 证据支持
- [ ] 被控产品技术规格书
- [ ] 产品购买发票
- [ ] 公证保全记录
- [ ] 现场勘验笔录
- [ ] 鉴定意见书
## 免责声明
本比对表为 AI 辅助生成的初步分析,须经专利代理师/律师审核、补充取证,并作为诉讼策略的内部参考。正式诉讼文件须由执业代理师/律师撰写并签章。
# 无效宣告请求证据对照表
## 请求信息
- **专利号**:CN20XXXXXXXX
- **请求人**:[待填写]
- **无效理由**:□ 新颖性(《专利法》第22条第2款) □ 创造性(第22条第3款) □ 其他
## 证据清单
| 证据编号 | 证据名称 | 公开形式 | 公开日期 | 证明内容 |
|:---|:---|:---|:---|:---|
| D1 | [对比文件1] | 期刊论文 | 2018-03-15 | 公开了... |
| D2 | [对比文件2] | 专利文献 | 2017-08-20 | 公开了... |
| D3 | [公知常识性证据] | 教科书 | 2015-01-01 | 证明...为公知常识 |
## 权利要求 1 证据对照
| 编号 | 权利要求特征 | D1 | D2 | 公知常识 | 结论 | 技术启示说明 |
|:---|:---|:---|:---|:---|:---|:---|
| F1 | | | | | | |
## 创造性论述框架(如适用)
1. **最接近现有技术**:D1 公开了...,与权利要求 1 属于相同技术领域,解决了相似的技术问题...
2. **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 1 与 D1 的区别在于...
3. **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4. **显而易见性分析**:D2 给出了...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 D2 的技术手段应用于 D1 以解决...的技术问题...
5. **技术效果**:区别技术特征并未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输出比对表后,必须进行以下检查:
常见错误警告:
方法专利的延伸保护:依据《专利法》第11条,方法专利权的保护延及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在比对时,若被控方案使用了方法专利的步骤,即使产品本身未落入产品专利保护范围,仍可能构成方法专利侵权。
多主体实施方法专利:通信/软件领域常见"拆分式侵权"(不同主体分别执行方法的不同步骤)。依据司法解释二第21条,明知有关产品系专门用于实施专利的材料、设备、零部件、中间物等,且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将该产品提供给他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提供者的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的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标准必要专利(SEP)比对:若涉案专利为 SEP,比对时须注意权利要求是否对应标准中的"必选条款"(mandatory)或"可选条款"(optional)。只有对应必选条款的专利才具有不可替代的锁定效应。
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比对:GUI 外观设计保护的是"带有 GUI 的产品的外观设计",比对时须同时考虑产品类别和 GUI 设计。被控侵权产品须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且 GUI 设计相同或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