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me | structured-element-extraction |
| description | 结构化要素清单——将法律问题/案件事实分解为完整、互斥、可验证的要素清单。 适用情形:接收到案件事实描述需要提取全部法律要素后分析、需要判断法律关系是否成立、需要对比多个法律事实的异同。 核心原则:完整性优先(MECE原则)、三重完整性校验、每个要素标注状态(✅已满足/❌未满足/⚠️待查/➖不适用/🔶存在争议)。 质量关卡:这是法律分析链条的"质量闸门",要素提取通过三重校验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推理。
|
| argument-hint | [案件事实/法律条文/合同文本] → 提取完整结构化要素清单 |
| legal_frame | cn-mainland |
| last_reviewed | 2026-06-13T00:00:00.000Z |
| version | 1.0.0 |
| risk_level | low |
| references | [{"name":"structured-element-extraction","source":"THUYRan/Legal-Skills-Chinese"}] |
| trigger_phrases | ["结构化提取","要素提取","结构化分析","数据提取","字段提取"] |
/structured-element-extraction — 结构化要素清单
核心概念
结构化要素 = 最小可判断单元
每个要素必须满足:
- 原子性:不可再进一步有意义地拆分
- 可判断性:可对其作出"满足/不满足/待查"的明确判断
- 独立性:各要素之间逻辑上互不包含(MECE原则)
- 可追溯性:每个要素可追溯到具体法律条文或法理依据
要素状态标注
| 状态 | 符号 | 含义 |
|---|
| 已满足 | ✅ | 现有材料可充分证明该要素成立 |
| 未满足 | ❌ | 现有材料明确表明该要素不成立 |
| 待查证 | ⚠️ | 现有材料不足以判断,需补充信息 |
| 不适用 | ➖ | 该要素在本案情形下不需要考察 |
| 存在争议 | 🔶 | 该要素的满足与否存在不同解释空间 |
MECE原则
相互独立(Mutually Exclusive):
❌ 错误:并列"过错"和"故意" → 包含关系
✅ 正确:将"过错"列为上位,"故意/过失"为其下位
完全穷尽(Collectively Exhaustive):
❌ 错误:遗漏"因果关系"要素
✅ 正确:覆盖该法律问题的全部判断维度
工作流程
Phase 1:识别问题类型与确定要素框架
步骤1.1:识别法律问题类型
├── 合同纠纷类(成立、效力、履行、违约、解除)
├── 侵权责任类(一般侵权、特殊侵权、产品责任)
├── 犯罪构成类(四要件/三阶层)
├── 行政行为类(合法性审查五要素)
└── 程序事项类(管辖、时效、主体资格)
步骤1.2:调取对应标准要素框架
- 优先使用法定构成要件
- 法定要件不明确时,参照司法解释
- 均无明确规定时,参照通说学理
步骤1.3:确认层级结构
- 一级要素:法定构成要件(必须全部覆盖)
- 二级要素:对一级要素的细化分解
- 三级要素:具体事实判断点(可选,视复杂度决定)
Phase 2:逐项提取与填充
步骤2.1:逐一对照要素框架,从原始材料提取
- 每个要素必须独立提取,不可跳过
- 直接引用原始材料中的关键语句
- 无法提取的要素标注为"待查证"
步骤2.2:为每个要素标注状态(✅/❌/⚠️/➖/🔶)
步骤2.3:为每个要素记录证据/依据来源
- 事实要素:标注来源于哪份材料的哪个部分
- 法律要素:标注对应的法条编号
Phase 3:三重完整性校验
第一重:框架完整性
→ 问:是否遗漏了标准框架中的任何一级要素?
→ 方法:将提取结果与标准框架逐一比对
第二重:事实覆盖度
→ 问:原始材料中是否有尚未被任何要素"消化"的重要事实?
→ 方法:重新通读原始材料,标记未被引用的事实片段
第三重:逻辑自洽性
→ 问:各要素之间是否存在逻辑矛盾?
→ 方法:检查要素间的逻辑关系
Phase 4:输出与交接
步骤4.1:按标准模板输出结构化要素清单
步骤4.2:附加完整性声明(通过/未通过三重校验)
步骤4.3:标注整体置信度
步骤4.4:列出待查证事项清单
步骤4.5:确认可以进入下一阶段 / 需要补充信息后再继续
常见领域要素框架
合同纠纷
| 一级要素 | 法源 | 二级要素 |
|---|
| 合同成立 | 民法典469 | 要约+承诺 |
| 合同生效 | 民法典502 | 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
| 合同履行 | 民法典509 | 按约定全面履行 |
| 违约责任 | 民法典577 | 不履行/不完全履行 |
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