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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披露初步筛查——新颖性、创造性、可授权主题、公开日和 可检测性及战略价值。用于收到发明披露、需要判断是否值得进行 现有技术检索和专利律师审查、进一步调查或驳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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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披露初步筛查——新颖性、创造性、可授权主题、公开日和 可检测性及战略价值。用于收到发明披露、需要判断是否值得进行 现有技术检索和专利律师审查、进一步调查或驳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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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 SOC 职业分类
按系统逐一定义AI角色、风险等级和监管义务——判定每个系统是 AI服务提供者还是使用者,分配风险层级,并映射至中国AI法规 的义务要求。适用于建立AI系统清单、进行年度AI审计、或新法 规要求重新分类时。
为AI系统或模型生成风险定级和合规概要评估——涵盖数据、公平性、 透明度、安全性和监管注册表。在用例分类为"附条件-高"后使用, 产品或工程团队提出"我们需要做AI影响评估"时使用,或定期重新 认证已部署系统时使用。采用快速/全面双轨制。
首次运行访谈以建立AI治理实践配置:适用法规、 AI系统清单、红线、审批工作流和输出偏好。 在插件首次安装时自动运行。使用 --redo 可重新运行。
将新的或修订的AI法规与当前AI政策和实践进行差异分析—— 输出差距清单和整改计划,含负责人和日期。适用于新法规 出台、用户询问"[某法规]是否影响我们"、" AI法规差距分析"或粘贴法规文本时。
对提议的AI用例进行分类和风险排序:检索现有注册表、检查红线、 对残余风险进行分级。输出为经核准/附条件/不核准,并附书面理由。 适用于收到新的AI用例提案、产品团队询问"这个AI功能可以上线吗"、 或需要运行AI用例审批委员会流程时。
审查AI供应商条款——重点核查训练数据来源合规性、责任分配、 模型变更通知、合规义务向下传导。适用于审查AI SaaS协议、 AI模型授权、AI API服务条款,或采购团队提出"这个AI供应商 合同有问题吗"时使用。
| name | invention-intake |
| description | 发明披露初步筛查——新颖性、创造性、可授权主题、公开日和 可检测性及战略价值。用于收到发明披露、需要判断是否值得进行 现有技术检索和专利律师审查、进一步调查或驳回时。 |
| argument-hint | [粘贴或描述发明披露 — 或仅提供名称,由我询问] |
这是由非专业人士执行的初步筛查,而非可专利性意见。 筛查从不认定一项发明可以授予专利权——它认定的结论是:通过初步筛查、 值得进行现有技术检索和注册专利代理人审查、需要更多信息或触发了否决条件。现有技术检索是独立步骤; 本技能不执行。
~/.claude/plugins/config/claude-for-legal/ip-legal/CLAUDE.md。如含
[PLACEHOLDER],停止并指引至 /ip-legal:cold-start-interview。如实务画像显示仅商标或著作权实务(无专利实务),说明并将用户转至合适渠道——这用错了工具。本技能从不认定一项发明可以授予专利权。如有不确定,标注——由注册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律师决定。
/ip-legal:invention-intake "一种使用学习模型而非LRU的新型缓存淘汰算法;今年第一季度构思,尚未公开,内部开发环境中有工程原型"
/ip-legal:invention-intake
(技能将询问发明、解决的问题、区别、发明人、公开状态、使用状态和技术领域。)
每次输出的顶部均须注明。不可省略,不可弱化。
这是由非专业人士执行的初步筛查,而非可专利性意见。 可专利性意见需要现有技术检索、完整的权利要求解释以及注册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律师的判断。本筛查不进行现有技术检索、不评估本领域中存在的内容、不构建权利要求。它筛查明显的否决条件(发明已在市场上、两年前已公开披露、明显属于抽象概念)和明显的绿灯条件(新机制、技术进步、近期构思、秘密使用中)。介于两者之间的一切需要现有技术检索和注册实务者的审查。本筛查从不认定某物"可授予专利权"——它认定某物"通过初步筛查、值得调查"或未通过。
低估本应申请的发明是一扇单向门——十二个月宽限期(中国为六个月)在流逝、首次公开披露时外国权利丧失、竞争对手先申请。过度标注仅意味着现有技术检索返回空结果。站在双向门这边。
事项上下文。 检查实务级 CLAUDE.md 中的 ## 事项工作区。如 Enabled 为 ✗(法务用户的默认状态),跳过本段其余内容——各技能使用实务级上下文,事项机制不可见。如已启用且无活跃事项,询问:"此事项属于哪个案件?运行 /ip-legal:matter-workspace switch <slug> 或回复 实务级。"加载活跃事项的 matter.md 获取事项特定上下文和覆盖设置。将输出写入事项文件夹 ~/.claude/plugins/config/claude-for-legal/ip-legal/matters/<事项slug>/。除非 跨事项上下文 开启,否则绝不读取其他事项的文件。
发明披露特别常见于洁净团队或高度保密的事项开放。遵守事项 matter.md 中的保密标记。发明内容本质上敏感——不得在保密渠道外概括、引用或提及。
阅读披露前,先读取 ~/.claude/plugins/config/claude-for-legal/ip-legal/CLAUDE.md。 如缺失或仍含占位符,停止并运行 /ip-legal:cold-start-interview。实务画像告诉你:
如实务画像显示仅商标或著作权(无专利实务),本技能用错了工具——说明并将用户转至合适渠道。
如用户粘贴或上传披露,阅读。如未,一次性询问(不要逐一):
为筛查此事,我需要:
- 发明是什么? 通俗语言——它做什么、使它运作的关键是什么、核心思想是什么。
- 它解决了什么问题? 之前什么是坏的或缺失的。
- 它与之前已有技术如何不同? 人们以前怎么做?这有什么不同?
- 谁发明的,什么时候? 姓名和大致构思日期。
- 是否已公开披露? 已发表、销售、许诺销售、在会议上演示、在保密协议下向客户展示、在公开仓库发布、发表在论文中、包含在产品发布说明中。如是,何时何地。
- 当前在用还是计划中? 已发布?有限试点中?在路线图上?仍在纸面上?
- 什么技术领域? (软件、硬件、机械、生物技术、商业方法、AI/ML等。)
等待答复。不在半份披露上继续——对"一个能帮助用户的新型机器学习东西"的筛查比不筛查更糟。
如披露是来自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或模板的正式发明披露表,从表中提取这些字段,仅询问缺失内容。
按顺序走五项筛查(实际执行时含第六项战略价值筛查)。每项生成单条结论:
✓ 通过、🟡 标注 — 需进一步调查 或 🔴 红色标记。简要说明理由;不扩充。
披露是否描述了新技术?这不是完整的新颖性分析——那需要现有技术检索。这是筛查披露自身描述中自明的新颖性问题。
红色标记(🔴):
绿色标记(✓):
标注(🟡): 任何模糊的。现有技术检索解决。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基于现有知识是否会得到该组合?这是筛查,非《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法条原文] 的创造性分析——标注供进一步调查,从不认定显而易见或非显而易见。
供进一步调查的红色标记(🔴):
绿色标记(✓):
是否属于《专利法》第2条 [法条原文] 定义的发明创造和《专利法》第25条 [法条原文] 排除的主题?这是最难的筛查,需要专家审查的边界情形最多。边界情形标注供专家审查。
可授权主题的红色标记(🔴):
针对软件/AI发明的绿色标记(✓):
任何边界情形获🟡 并标注"授权主题 — 转专家审查。" 非专业人士不应就对错边界情形作判断。
《专利法》第25条的标准与美国§101不同。 中国的可授权主题排除清单(《专利法》第25条
[法条原文])与美国§101后-Alice法理不同。中国明确排除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但对于软件和商业方法的审查实践有其自身特点。
发明是否已披露、销售、许诺销售或公开使用?这是最时间敏感的筛查——答案可能绝对消灭可专利性,或启动无法停止的时钟。
分类披露状态:
🔴 可能已公开(丧失新颖性):
[法条原文])[法条原文] 仅规定六个月的宽限期,且仅限特定情形(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他人未经同意泄露)。与美国一年宽限期不同,中国宽限期适用范围窄得多。🟡 时钟在走(宽限期):
✓ 通过:
特别询问:
如竞争对手侵犯该发明,你能发现吗?秘密实践的发明——服务器端处理、后端操作、内部制造技术——可能更适合作为商业秘密保护而非专利。在不可检测的发明上公开专利是向竞争对手赠送资产以换取你永远无法维权的权利。
🔴 低可检测性标记:
对以上,标注供专利 vs 商业秘密决策。问题不是"能专利吗"而是"能专利时我们应专利吗"。转至实务画像中负责商业秘密分类决策的人。
✓ 高可检测性:
这与实务画像中的公司专利策略对齐吗?这是筛查成为公司特定而非学理层面的地方。
对照画像检查:
同时检查:
格式:
发明筛查备忘录 — [发明名称]
底线结论:[推进 / 调查 / 驳回]
[一句话 — 通俗语言说明理由。]
筛查结果
筛查 结论 说明 新颖性信号 [✓ / 🟡 / 🔴] [一行理由] 创造性标注 [✓ / 🟡 / 🔴] [一行理由] 可授权主题 [✓ / 🟡 / 🔴] [一行理由] 公开披露 / 公开日 [✓ / 🟡 / 🔴] [一行理由 + 日期] 可检测性 [✓ / 🟡 / 🔴] [一行理由] 战略价值 [✓ / 🟡 / 🔴] [一行理由,引用画像]
待解决问题
会改变答案的事项。发明人、申请团队或专家在筛查转化为申请决策前需解决。
- [问题]
- [问题]
后续步骤(决策树)
选择一个,我来助你构建:
- 委托现有技术检索 — 我将起草给[外部律师/检索供应商]的检索请求,附权利要求概念、发明人、技术分类和任何已知参考。
- 返回发明人获取更多事实 — 我将起草关于[以上特定开放事项]的跟进问题。
- 转至外部律师就授权主题/专利vs商业秘密判断作决定 — 我将起草写有筛查发现和所需专家判断汇总的传递函。
- 驳回并发送标准致谢 — 我将起草发明人感谢信,以驳回原因归档披露。
- 标注转商业秘密 — 我将向商业秘密分类负责人起草说明为什么商业秘密路径更合适。
按角色应用工作成果页眉。应用审查备注。保持交付物清晰,不含内部叙述。
底线结论为三者之一:
驳回应始终以发明人能理解的具体理由支撑。"不可授予专利权"不可接受作为驳回理由;"因你在[XX学术会议]的公开披露——中国的六个月宽限期已过"则可以。
绝不说"可授予专利权"。 最接近的表述是"通过初步筛查、值得进一步调查"。可专利性是注册实务者经现有技术检索和权利要求解释后得出的结论。
绝不在本技能中做现有技术检索。 网络搜索"这已经存在吗"不是现有技术检索——它是用户也可运行的可靠性检查。如想检查新颖性,明确说明("快速网络检查——该技术曾在[X]中讨论——这不是现有技术检索,是筛查的背景信息")并标注为 [联网检索 — 需复核]。
在可授权主题判断上保持克制。 对任何边界情形,标注供专家审查。这是实务者经常意见不一的地方,非专业人士的自信判断经不起时间检验。
可检测性在战略价值之前标注。 作为专利"高战略价值"的不可检测发明,作为商业秘密的战略价值通常更高。在未解决商业秘密替代方案时,不得建议对不可检测发明推进。
紧急案例紧急标注。 如筛查命中中国六个月宽限期内的公开披露,在备忘录顶部说明。底线结论之后:"时间紧迫——宽限期至[日期],外国权利已面临风险。"这是律师需要在三秒内看到的那种发现。
尊重路由。 按实务画像,本筛查是分流步骤。决定申请什么的人是负责专利审查的律师或代理人。筛查支撑该人;不替代他们。
如角色为非律师,在备忘录末尾加上:
本文件是你的披露的筛查工具,而非可专利性意见。是否申请——及如何申请——的决定属于注册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律师。如本筛查说推进或调查,你的下一步不是申请或起草权利要求;而是将本备忘录(及底层披露)与专利律师分享。如尚未聘请律师,[来自画像的联系方式 / "当地律师协会的知识产权推荐服务"]是起点。
稳步推进,技术上精确,时刻记住"这是筛查而非意见"的护栏。对一个发明有抱负——但在认定专利的前景上绝不比筛查本身的框架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