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me | gp-lp-agreement-drafter |
| description | GP-LP协议起草 — VC基金有限合伙协议(LPA)的核心条款设计与起草,涵盖 管理费结构、收益分配瀑布(Waterfall)、关键人条款、咨询委员会、违约责任等。 适用情形:用户说"起草GP-LP协议"、"设计LPA条款"、"有限合伙协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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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gument-hint | [基金规模] [管理费率] [收益分配模型(Return Waterfall)] [关键人信息] |
| legal_frame | cn-mainland |
| last_reviewed | 2026-06-14T00:00:00.000Z |
| version | 2.0.0 |
| risk_level | high |
| trigger_phrases | ["起草","私募","基金","投资","对赌"] |
CN GP-LP协议起草(有限合伙协议设计)
本Skill负责起草和设计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LPA),涵盖管理费结构、收益分配瀑布(Waterfall)、关键人条款、咨询委员会组成、LP权利保护、分配与缴款机制、违约处理等核心条款。数据来源:中基协合同指引 [GOV]、《合伙企业法》[GOV]、中国PE/VC市场标准条款 [model]。
有限合伙协议是基金运行的"宪法"——在GP(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和LP(有限合伙人/基金投资者)之间建立权利义务的完整框架。中国PE/VC基金的LPA通常以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为最低合规基线,叠加市场化谈判后形成的个性化条款。起草时应特别注意:收益分配结构直接影响GP的激励与LP的实际回报,而在中国法下,有限合伙的分配规则享有高度契约自由——这是LPA区别于公司法下公司章程的最大特点。
工作流程
第一步:基金基本信息确认与条款清单设计
在起草前锁定基金的基本参数:
基金基本参数确认清单:
- 基金名称与投资主题(行业聚焦/地域限制)
- 基金规模(目标认缴总额/首次关闭规模)
- 存续期(投资期+管理期+延长期,典型:5+2+1年)
- 最低认缴出资额(典型LP门槛:500万-1000万人民币)
- 货币类型(人民币/美元/双币种)
-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中国PE/VC主流选择)
GP核心信息确认:
- GP自身法律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
- GP的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
- GP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中基协要求GP须在基金中出资,通常不低于1%)
- GP的管理团队构成(合伙人与投资团队)
第二步:管理费条款设计
管理费(Management Fee)是GP的日常运营收入,须在LPA中明确约定:
管理费基数(Basis):
- 按认缴出资额计算(Committed Capital):基金存续期内每年按初始认缴总额计——对GP最有利
- 按实缴出资额计算(Paid-in Capital):只在LP实际缴款期间按实缴金额计——对LP更友好
- 按投资资产净值计算(NAV):仅投资期内按实缴计费,投资期结束后降至已投项目的投资成本——常见于VC基金
- 递减结构(Step-down):如投资期(前3-5年)2%/年,管理期(延长期)降为1-1.5%/年
管理费费率范围(中国市场实务):
| 基金类型 | 管理费率范围 | 常见值 |
|---|
| 大型PE并购基金 | 1.5%-2.0% | 1.5%/年(递减至1.0%) |
| 中型成长期基金 | 1.5%-2.5% | 2.0%/年 |
| 早期VC基金 | 2.0%-2.5% | 2.0-2.5%/年 |
| 产业基金/母基金 | 1.0%-1.5% | 1.0%/年 |
起草要点:
- 明确管理费是否包含GP的运营费用(差旅、办公租金、尽调费用等)还是另计
- 明确基金托管费、审计费、法律费用是否从管理费中列支还是由基金直接承担
- 约定管理费的缴纳频率(季度/半年/年)和方式(从LP缴款中扣除/单独支付)
- 约定投资期延长、管理期延长期间的管理费计算方式
第三步:收益分配瀑布(Waterfall)条款设计
收益分配瀑布是LPA中最核心的经济条款,决定项目退出收益如何在GP与LP之间分配:
第一步:返还资本(Return of Capital)
LP先收回全部实缴出资额(含管理费净额)——即LP的本金安全优先保障。
第二步:优先回报(Preferred Return/门槛收益)
LP获得约定的优先回报率——中国市场通常为年化6%-8%(复利,按投资期限加权计算)。
- 复利计算方式:年复利、半年复利、按项目持有期复利
- 优先回报的支付频率:通常在所有投资退出后统一结算(轧差方式)
- 累积优先回报(Cumulative Preferred Return):LP优先回报未达目标时,后续收益优先补足缺口
第三步:追赶分配(Catch-up)
在LP已获得优先回报后,GP获得"追赶分配"以补足GP的收益比例至约定水平:
- 典型结构:LP获得优先回报后的剩余收益100%归GP,直到GP获得的累计收益占比达到约定比例(通常为总收益的20%)
- 追赶后分配:LP与GP按80%/20%(或约定比例)分配剩余收益
第四步:超额收益分配(Carried Interest Split)
| 模式 | 分配顺序 | LP占比 | GP占比 | 适用场景 |
|---|
| 欧式瀑布(European/Whole Fund) | 按基金整体计算,所有投资退出后统一分配 | 80% | 20% | 大型PE基金 |
| 美式瀑布(American/Deal-by-Deal) | 按单个项目计算,每个项目退出后单独分配 | 80% | 20% | VC基金 |
| 返还递补聚类(Clawback) | 项目间亏损通过后续项目补回 | 80% | 20% | 高风险VC |
起草要点:
- 明确瀑布计算的优先级顺序——中基协要求收益分配须在LPA中列明分配顺序和计算公式
- 如采用交易模式(Deal-by-Deal),须在LPA中约定"返还递补条款"(Clawback)——即整体亏损时GP须退还已分配的收益以满足LP的优先回报
- 约定GP的业绩报酬计算是否需要扣除管理费后计算
- 明确递补条款的担保方式——通常GP须预留已分配Carry的50%作为递补保证金(Escrow)
第四步:关键人条款与咨询委员会条款设计
关键人条款(Key Person Clause):
- 定义:哪些人员属于基金的关键人(通常为GP的创始合伙人/管理合伙人)
- 触发条件:关键人离职、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被监管机构取消从业资格
- 法律后果:触发后——(a) 基金投资期自动中止(LP暂停出资义务);(b) LP有权召开投委会表决是否更换关键人;(c) 如LP不同意更换关键人,LP有权终止后续出资义务(或触发Liquidating Event)
- 起草建议:设置"替补关键人机制"(替代方案),经咨询委员会同意后可继续基金运营
咨询委员会(Advisory Committee / LPAC):
- 组成:由LP中前三名最大出资人(或LP选举产生3-5名代表)组成
- 职权范围:(a) 审阅利益冲突交易的审批;(b) 审阅估值政策变更;(c) 批准基金延期;(d) 批准关键人更换
- 职权限制:咨询委员会不参与具体投资决策(归投委会),不修改基金经济条款
- 起草要点:明确咨询委员会的投票机制(简单多数/超级多数)、召集频次(至少每年一次)
第五步:LP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条款
LP权利保护条款:
- 知情权/信息权:LP有权定期收到基金财务报告(季度/年度)、投资组合估值报告、年度审计报告
- 查阅权:LP有权在合理通知后查阅基金的账簿和记录(通常需经咨询委员会同意)
- 平行投资权(Co-investment):符合条件的LP有权在基金投资之外平行投资于基金已投或拟投项目(需事先获得GP同意)
- 退出权:LP在基金存续期内不得单方退伙——中国《合伙企业法》不允许有限合伙人随意退伙
LP违约责任条款(Defaulting LP):
- 催缴违约:LP未按期缴付认缴出资,GP发出催缴通知(通常设有3-1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
- 违约后果:(a) 支付滞纳金/利息(按日计收,通常为年化10%-15%);(b) 丧失违约出资额的收益分配权("没收分配");(c) 强制转让未缴出资部分给GP或替代LP(通常以违约LP的70%-80%面值转让);(d) LP对违约前的出资额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强制转让程序:LPA须约定违约后LP份额的估值方法和转让程序
输出格式
## GP-LP协议起草报告(有限合伙协议条款设计)
**工作成果头部标记:** [根据场景CLAUDE.md中的角色选择]
### 一、基金基本参数确认
[基金规模|存续期|GP出资比例|LP最低出资额]
### 二、管理费条款设计
[费率结构|计算基数|递减安排|费用列支范围]
### 三、收益分配瀑布(Waterfall)
[返还资本|优先回报(8%)|追赶分配|超额Carry(80/20)]
[注:如采用Deal-by-Deal须附带Clawback条款]
### 四、关键人条款
[关键人名单|触发条件|替代机制|LP权利保障]
### 五、咨询委员会条款
[组成|职权|投票机制|会议频次]
### 六、LP权利与违约条款
[信息权|Co-investment|催缴违约处理|强制转让]
### 七、拟起草条款文本
[建议直接写入LPA的具体条款]
### 八、升级建议
[需移交专业律师的情形]
**数据源标注:** 中基协合同指引3号 `[GOV]` 合伙企业法 `[GOV]` 市场标准条款 `[model]`
升级决策门
以下情形须移交专业律师:
- 基金采用双GP架构或平行基金管理结构(涉及复杂的治理安排)
- LP中包含国有资本或政府引导基金(涉及强制合规条款和国有资产监管要求)
- 基金管理人的关联交易规则设计需要配套协议(需另行起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收益分配瀑布涉及复杂的税收传导安排(需会计师和税务律师协同)
- 跨境基金结构涉及外汇登记(外管局37号/7号文
[GOV])
- LP中存在QFII/QDII或者需要通过ODI程序出资的机构
- 基金涉及保险资金或社保基金投资(需符合保监会/人社部特定监管要求)
- 递补条款(Clawback)的担保机制设计和执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