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me | estate-inventory-assessor |
| description | estate-inventory-assessor — 继承公证程序/遗产清点/继承人争议。适用情形:用户说"estate-inventory-asses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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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gument-hint | 业务要素 关键参数 |
| legal_frame | cn-mainland |
| last_reviewed | 2026-01-01T00:00:00.000Z |
| version | 1.0.0 |
| risk_level | high |
| trigger_phrases | ["遗产","评估","财富传承","信托","遗嘱"] |
数据源与判断框架引用
本 skill 引用场景级配置 ../../CLAUDE.md。
来源标注规范([YD]/[WKL]/[BD]/[GOV]/[model])参见场景级 references/ 目录。
核心概念
遗产清点(Estate Inventory)是继承程序启动后的首要步骤,也是继承公证或诉讼的基础性工作。《民法典》继承编(第1119-1163条)规定了遗产范围、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等制度。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票基金、公司股权、知识产权收益、债权、贵重物品(珠宝首饰、艺术品、收藏品)、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被继承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均须清点入册,不得隐匿或转移。隐匿或侵吞遗产的行为可能导致继承权丧失或承担侵权责任。
遗产清点的程序通常由全体继承人共同参与或委托专业机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点过程中需搜集的证明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财产凭证(房产证、存折、股权证明等)、婚姻和亲属关系证明。对于无法通过常规凭证证明的非登记财产(如现金、珠宝等),可通过继承人陈述、证人证言、交易记录或银行流水等佐证。在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或遗嘱效力不明确的情况下,遗产清点可能需要在法院主持下进行,或由法院指定的遗产管理人负责执行。
遗产的价值评估是遗产清点的另一项关键工作。各类遗产的评估方法各异:不动产可采用市场比较法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上市公司股票以被继承人死亡日或过户日的收盘价计算;非上市公司股权须经审计评估确定公允价;艺术品和收藏品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评估。遗产价值评估直接影响各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计算、遗嘱执行中的特留份认定以及潜在遗产税(如开征)的纳税基数。遗产清点完成后应形成《遗产清单》,经全体继承人确认签字,作为后续继承公证或诉讼的重要依据。
工作流程
第一步:遗产范围初步调查
- 收集被继承人的身份信息、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确定遗产清点的法律起算时点(被继承人死亡时)
- 通过亲属访谈了解被继承人的财产线索:不动产、银行存款、股票账户、保险保单、公司股权、债权债务等
- 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继承人名下的不动产信息(房产、土地使用权)
- 向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发送查询函,获取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理财产品和证券资产信息
- 向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 向车辆管理所查询被继承人名下的机动车登记信息
第二步:财产凭证搜集与核实
- 整理被继承人名下的不动产凭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契税发票、抵押登记证明
- 整理银行存款凭证:存折、银行卡、存款证明、银行对账单
- 整理投资资产凭证:股权证明、股票账户对账单、基金账户对账单、理财产品合同
- 整理车辆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 整理贵重物品凭证:购买发票、鉴定证书、保险单据
- 对凭证缺失的财产,通过银行流水、合同文件和转让记录等间接证据佐证
第三步:债务清理与应剔除项目识别
- 调查被继承人名下的债务:银行贷款、信用卡欠款、个人借款、担保债务、应付税款等
- 收集债务凭证:借款合同、借条、法院判决书、催收通知
- 区分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不属于遗产债务的清偿范围
- 识别不属于遗产的项目: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已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信托财产中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权益
- 计算遗产净额:遗产总价值减去债务总额
第四步:价值评估与遗产清单编制
- 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不动产、非上市公司股权、艺术品等非标准化财产进行价值评估
- 对上市公司股票以被继承人死亡日收盘价或最近交易日均价计算
- 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以账户余额和利息计算至被继承人死亡日
- 编制标准化《遗产清单》:列明财产名称、类型、数量/面积、估值、凭证编号和备注说明
- 对存在价值争议的遗产,标注争议金额和争议理由
- 遗产清单一式多份,经全体参加清点的继承人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
第五步:遗产清点的法律固定与证据保全
- 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遗产清点,制作《遗产清点公证笔录》
- 对存在遗失风险的遗产(如现金、珠宝等),采取立即转移保管或封存措施
- 对继承人之间就遗产清点存在争议的,制作争议记录并由公证员或律师见证
- 通过公证或律师见证的方式固定遗产清点的过程和结果,作为后续继承公证或诉讼的证据
- 遗产清点期间发现继承人隐匿或转移遗产行为的,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输出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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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清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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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姓名:[自动填写]
死亡日期:[自动填写]
清点日期:[自动填写]
参与清点人:[名单和关系]
财产类型与估值:
- 不动产:[N]项,总值[万元]
- 银行存款:[N]项,总值[万元]
- 证券投资:[N]项,总值[万元]
- 车辆:[N]辆,总值[万元]
- 贵重物品:[N]项,总值[万元]
- 股权:[N]项,总值[万元]
- 其他:[N]项,总值[万元]
遗产总值:[万元]
债务总额:[万元]
遗产净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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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决策门
以下情形须移交专业律师:
- 继承人之间存在严重争议,无法就遗产清点达成一致
- 发现被继承人存在巨额债务(尤其是未到期或不确定的债务)
- 遗产涉及境外资产(香港、澳门、台湾或海外不动产/金融资产)
- 存在继承人隐匿、转移或侵吞遗产的行为
- 被继承人涉及企业债务、个人担保或未决诉讼,遗产可能被强制执行
- 被继承人在死亡前与他人存在财产混同或代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