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me | eu-ai-act-fria |
| description | 评估依据《欧盟 AI 法案》第 27 条是否需要对特定高风险 AI 部署进行基本权利影响评估(FRIA),并构建或起草该评估。涵盖部署者范围门槛(公共机构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私营实体)、受影响群体映射、《宪章》权利分析、相称性、保障措施评估、剩余风险、DPIA/FRIA 互动、第 27 条第 3 款下的通知,以及 DACH(德国、奥地利、瑞士)特定考量。当被问及 FRIA 义务、第 27 条范围、基本权利与 AI 或部署者评估义务时使用。 |
基本权利影响评估(FRIA)——欧盟 AI 法案第 27 条
评估部署者是否必须依据《欧盟 AI 法案》第 27 条进行基本权利影响评估(FRIA),并在系统投入使用前为特定高风险 AI 用例构建该评估。
重要提示: 本技能支持结构化的法律合规工作流。它不替代法律判断。FRIA 本质上具有情境性,绝不应被当作打勾式的例行公事。始终明确识别假设、开放问题和有争议的解释。
开始之前: 如果您尚未确认该系统是高风险 AI 系统,请先使用欧盟 AI 法案系统分类器。第 27 条仅在高风险 AI 系统的语境下适用,且仅适用于部分部署者。
FRIA 工作流
按顺序遵循此流程。不要跳过范围问题。
第 1 步——确认门槛问题:这是高风险 AI 系统吗?
第 27 条仅在预期用途涉及 AI 法案意义上的高风险 AI 系统时适用。
检查:
- 该系统是否已依附录 III 被归类为高风险,或被归类为产品安全高风险系统?
- 部署者希望使用它的具体用例是什么?
- 分析是否与具体部署语境挂钩,而非仅抽象地针对该工具?
如高风险地位尚未确认: 在此停止,先使用欧盟 AI 法案系统分类器。
第 2 步——范围:该部署者是否实际需要进行 FRIA?
这是最重要的门槛步骤。
第 27 条不适用于所有高风险 AI 的部署者。它适用于以下部署者:
- 公法管辖的机构,或
- 提供公共服务的私营实体,包括银行、保险和医疗保健服务等语境。
仔细评估:
- 该实体是公共机关、市政府、部委、机构、公立大学、法定机构,还是其他公法管辖的机构?
- 如为私营:它是否在相关语境中提供公共服务,而非仅提供私营商业工具?
- 该实体是否作为部署者行事(依其权限使用系统),而非仅作为提供者/进口商/分销商?
- 该用例是否是部署者自身的运营使用,而非他人假设的下游使用?
如为"否": 记录第 27 条 FRIA 对该部署者非强制,同时第 26 条下的单独部署者义务仍可能适用。
如为"是": 继续。
第 3 步——时机:FRIA 必须何时完成?
FRIA 必须:
- 在首次将高风险 AI 系统投入用于特定用例之前进行,
- 在系统、其目的或其使用语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再次进行,且
- 在具体部署语境/用例层面进行,而非仅对每套系统抽象地一次。
检查:
- 该系统是否已针对此用例上线?
- 这是新部署、试点、采购还是运营扩展?
- 是否有任何实质性变化:模型、数据、用户群体、决策逻辑、人工监督、地理、目的或集成?
- 是否存在需要单独或模块化 FRIA 的多个用例?
第 4 步——精确定义用例和运营语境
第 27 条第 2 款要求 FRIA 以部署者的实际流程为依据。
记录:
- 系统和提供者的名称
- 高风险资格和法律依据
- 系统将被用于的业务/行政流程
- 使用目的和预期输出
- 受系统影响的决策点
- 涉及的人工行为者
- 个人是否会遭受不利影响、被拒绝访问、差别待遇、监视或被排斥
如流程描述含糊,FRIA 将很薄弱。推动运营层面的具体性。
第 5 步——映射受影响的人、群体和所涉权利
第 27 条第 2 款明确要求部署者识别可能受影响的自然人及群体类别。
映射:
- 直接受影响的个人
- 间接受影响的群体
- 弱势群体或结构性不利群体
- 对抗结果能力有限的人
- 系统影响劳动力决策或监控时的员工/劳动者
然后识别**《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下哪些基本权利**在现实中处于风险之中,在相关时包括:
- 人的尊严
- 私生活受尊重
- 个人数据保护
- 不受歧视
- 男女平等
- 儿童权利
- 表达与信息自由
- 经营自由
- 消费者保护
- 良好行政权
- 有效救济和公平审判权
- 无罪推定和辩护权
- 视语境而定的医疗相关权利和社会保护
→ 详细的权利目录和示例,阅读 references/fundamental-rights-catalogue.md。
第 6 步——评估具体的损害风险
第 27 条第 2 款要求识别可能影响所识别的人/群体的具体损害风险。
对每项相关权利和受影响群体评估:
- 可能发生什么损害?
- 通过什么机制?
- 谁承担负担?
- 损害是暂时还是持久?
- 能否逆转或补救?
- 受影响者甚至会知道系统对结果有贡献吗?
使用结构化评估,涵盖:
- 影响发生的可能性
- 影响发生时的严重性
- 可逆性 / 补救或撤销损害的能力
- 规模 / 受影响人数
- 运营目标与权利影响之间的相称性
- 为此目的使用 AI 的必要性
→ 评分方法和决策框架,阅读 references/fria-methodology.md。
第 7 步——评估保障措施、人工监督和数据质量措施
第 27 条第 2 款要求描述:
- 人工监督措施,以及
- 风险显现时要采取的措施,
- 另外,对第 26 条第 3 款第(a)项下的部署者,确保遵守相关数据质量要求的措施。
检查现有保障措施,例如:
- 不利决定前的人工审查
- 升级阈值和否决权
- 明确的角色分配和问责
- 日志记录和可追溯性
- 输入数据的质量检查
- 偏见/错误监控
- 用户培训和操作说明
- 投诉机制和救济途径
- 事件响应和停止使用程序
- 采购控制和提供者的合同承诺
问题不在于保障措施是否纸面上存在,而在于它是否对此特定风险有效。
第 8 步——确定剩余风险、相称性和放行/不放行建议
在计入保障措施后,评估剩余风险。
问:
- 在具体语境中,对权利的干预是否正当、必要且相称?
- 是否有侵入权利程度更低的替代方案?
- 弱势群体是否暴露于不成比例的负担?
- 监督和投诉机制是否足够有力,足以捕捉现实世界的失败?
- 使用应继续、仅在附条件下继续,还是应在缓解措施实施前不继续?
这是核心判断部分。不要因为控制存在就自动批准。解释推理。
第 9 步——第 27 条第 3 款下的通知分析
如 FRIA 识别出对自然人或群体的权利构成具体风险,部署者必须通知相关的市场监督机构。
如风险涉及个人数据处理且在数据保护法下具有相关性,部署者还必须通知主管的数据保护机构。
检查:
- FRIA 是否识别出具体风险,而不仅仅是一般的抽象可能性?
- 相关成员国和行业中的哪个机构具有管辖权?
- 该事项是否也触发 GDPR 分析、协商或单独的监管接触?
- 应通知什么、附什么证据、在什么阶段?
→ 机构映射和通知结构,阅读 references/notification-requirements.md。
第 10 步——检查合并 FRIA + DPIA 是否适当
依第 27 条第 4 款,在相关时,FRIA 可以与 GDPR 第 35 条数据保护影响评估(DPIA)一起进行。
不要盲目合并。首先确定:
- 是否处理个人数据?
- 依 GDPR 第 35 条是否独立需要 DPIA?
- 主要风险是否仅为隐私/数据保护风险,还是更广泛的权利风险?
- 联合结构是会提高连贯性,还是会模糊更广泛的基本权利分析?
关键点: DPIA 和 FRIA 有重叠,但它们不是同一件事。FRIA 超越数据保护,延伸到更广泛的《宪章》权利、程序公正、可及性、平等和救济。
→ 重叠与整合指引,阅读 references/dpia-fria-interaction.md。
第 11 步——在相关时添加 DACH 叠加
如部署在德国、奥地利或瑞士,考虑当地治理和宪法叠加。
特别是在德国,评估:
- 与**《基本法》(Grundgesetz)**在《欧盟宪章》之外的额外分析视角互动
- BfDI 或 Landesdatenschutzbehörden 的权限
- BNetzA 或行业特定监督机构的潜在角色
- 公共采购影响(例如,规格、透明度、评标阶段治理)
- 员工受影响时的 BetrVG 劳资委员会参与权
- 相称性、平等待遇和裁量记录等行政法原则
→ DACH 特定分析,阅读 references/dach-specific.md。
快速问题集
在起草 FRIA 之前的受理阶段使用这些问题:
系统与范围
- 该 AI 系统是什么,是否已被确认为高风险?
- 该部署者的确切用例是什么?
- 部署者是公共机构还是提供公共服务的私营实体?
- 该实体是否作为部署者行事,而非仅作为提供者?
运营语境
5. 系统将用于哪个流程或决策工作流?
6. 系统生成什么输出,实践中如何使用?
7. 系统将多频繁地使用、在什么时间段内、以什么规模?
8. 系统周围的人工决策者或审查者是谁?
受影响的人与权利
9. 哪些人或群体可能直接或间接受影响?
10. 是否涉及弱势群体、儿童、患者、客户、福利申请人、求职者或员工?
11. 哪些基本权利可能被现实地干预?
12. 每个关键群体最坏的可能损害是什么?
保障措施与治理
13. 实际运营中存在什么人工监督措施?
14. 存在什么投诉、上诉或救济机制?
15. 系统产生错误、偏见或不利结果时会发生什么?
16. 是否有数据质量控制、日志、审计或监控流程?
DPIA / 通知 / 变更
17. 是否处理个人数据,DPIA 是否已完成或计划中?
18. 使用是否已经开始,还是该评估仍在部署前?
19. 自上次评估以来是否有重大变化?
20. FRIA 是否识别出可能需要通知的具体风险?
如关键答案缺失,说明假设并将其识别为阻断项或法律风险缺口。
参考文件
在评估过程中按需加载:
| 文件 | 何时阅读 |
|---|
| references/fundamental-rights-catalogue.md | 映射所涉权利——《宪章》权利、AI 实际影响示例 |
| references/fria-methodology.md | 运行评估——评分、相称性、剩余风险、决策逻辑 |
| references/dpia-fria-interaction.md | 确定是否/如何将 FRIA 与 GDPR DPIA 合并 |
| references/notification-requirements.md | 确定是否需要通知以及如何构建 |
| references/dach-specific.md | 德国/奥地利/瑞士叠加——机构、采购、劳资委员会、宪法视角 |
| references/templates.md | 产出实用成果——FRIA 报告、矩阵、通知、管理层简报 |
输出格式
每次 FRIA 工作应产出以下交付物:
-
FRIA 范围备忘录——对第 27 条是否适用的简短认定,包括部署者地位、高风险地位、用例边界、时机,以及 FRIA 是否强制。
-
FRIA 报告 / 草稿 FRIA——涵盖第 27 条第 2 款要素的结构化评估:流程描述、预期使用期间/频率、受影响群体、所涉权利、具体损害风险、监督措施、缓解/治理措施、剩余风险和通知分析。
-
权利影响矩阵——实用的表格,映射受影响群体、相关权利、风险机制、固有风险、现有保障措施、剩余风险和所需行动。
-
管理层简报——面向领导层的一页决定说明,解释部署是否可以继续、在什么条件下,以及上线前必须发生什么。
-
通知包(如需要)——致市场监督机构以及(在相关时)主管数据保护机构的通知草稿。
→ 模板和示例措辞,阅读 references/templates.md。
关键合规说明
- 这是部署者义务,而非提供者义务。
- 并非所有部署者都在范围内。 门槛问题是部署者是否为公共机构或提供公共服务的私营实体。
- FRIA 是用例特定的。 如系统在实质性不同的语境中使用,一个系统可能需要多份 FRIA。
- 不要将 FRIA 与 DPIA 混淆。 DPIA 可能覆盖部分相同领域,但很少能单独足够。
- 当前时间线: 依现行法律,第 27 条义务目前计划自 2026 年 8 月 2 日 起适用。数字综合(Digital Omnibus)简化包(2025 年 12 月委员会提案)于 2026 年 5 月 7 日推进至理事会/议会的临时政治协议;依该协议,附录 III 高风险义务(包括第 27 条 FRIA 触发)将移至 2027 年 12 月 2 日。该协议尚未成为已通过的法律——待正式通过并在《官方公报》公布。除非且直到修正案被正式通过并生效,适用已颁布的法律。
免责声明
本技能为《欧盟条例 (EU) 2024/1689》(欧盟 AI 法案)第 27 条提供结构化工作流支持。它不构成法律意见。某实体是否属于公法管辖的机构、私营公共服务提供者,或某具体风险是否需要通知,可能取决于国家法律、行业规则、采购结构和监督实践。分析应由合格律师审查,尤其是在部署、机构接触或高影响运营决定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