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 SOC 职业分类
用 Codex 或 Claude 帮你安装 复制这段 Prompt,粘贴到 Codex、Claude 或其他助手里,让它检查 Skill 页面并帮你完成安装。
直接命令不会经过审查 Prompt;运行前请先检查来源。
npx skills add https://github.com/vivy-yi/Greater-China-Legal --skill engineering-quantity-dispute命令会保持在同一行。复制前请横向滚动并检查完整内容。
想先保存到本地?可下载 SkillsMP 当前能够提供的文件。
正在显示 SKILL.md
刑事判决书生成——接收案件事实描述,调用8个原子能力,生成格式规范、论证严密的完整刑事判决书。 适用情形:用户要求"起草判决书"/"生成裁判文书"/"根据案卷写文书"。 核心流程:事实提取→概念理解→争议识别→法条检索→案例检索→演绎推理→格式适用→术语规范。 注意:本skill是刑事一审判决书专用模板,GCL不涉及实际司法文书输出,此skill仅作框架参考。
法律文书格式适用——起草格式规范的民事/刑事判决书,或识别文书类型并套用对应格式。 适用情形:起草判决书/生成裁判文书/写民事判决书/写刑事判决书。 核心:识别民事vs刑事→按七段式顺序起草→在需要处调用对应原子技能。 这是GCL各场景的文书输出层,与judgment-document-generation互补(后者专注刑事+8步流程,前者覆盖民刑+分段落格式规范)。
法律文书摘要——对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结构化摘要。 适用情形:用户要求做摘要/提炼要点/生成裁判要旨/提取案件信息。 核心:六要素框架(案件信息+事实背景+争议焦点+法律依据+结论结果+说理过程),忠实原文,区分文书类型。 禁用:不得添加原文未载明的事实/观点/结论,不得出现主观评价性措辞。
| name | engineering-quantity-dispute |
| description | 工程量与造价纠纷咨询。 处理工程结算纠纷:变更/签证/索赔的证据效力认定、造价鉴定机构选取、审计局审计结论效力争议。 |
| last_reviewed | 2026-06 |
| version | 1.0.0 |
| upgrade_threshold | 涉及金融犯罪/刑事风险立即移交专业律师 |
| legal_frame | cn-mainland |
| trigger_phrases | ["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物业租赁","工程款","REITs","土地出让","预售"] |
| legal_sources | [{"name":"城市房地产管理法","effective_date":"2020-01-01"},{"name":"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effective_date":"2019-04-23"}] |
处理建设工程结算阶段的工程量争议与造价纠纷,覆盖变更签证效力认定、造价鉴定程序、审计结论对抗、索赔时效等核心争议点。
| 引用来源 | 用途 |
|---|---|
| [YD] 元典MCP |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造价争议案例 |
| [WKL] 裁判文书网 | 造价鉴定异议案例、结算纠纷裁判规则 |
| [GOV] 政府平台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
| [model] 模型推理 | 造价争议焦点分析(须核实) |
| 争议类型 | 典型情形 | 法律依据 | 处理原则 |
|---|---|---|---|
| 工程量计算争议 | 清单量与实际量不符 | GB50500第4.1.2条 | 按实际完成量计量 |
| 工程量漏项 | 招标清单漏项 | 司法解释第19条 | 有约从约,无约按定额 |
| 变更计量争议 | 变更范围/计价方式存疑 | 合同约定+司法解释 | 发包人确认+变更计价约定 |
| 隐蔽工程计量 | 未经发包人验收即隐蔽 | 司法解释第13条 | 按发包人认可量或鉴定量 |
| 超设计工程量 | 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施工 | 司法解释第19条 | 发包人认可或视为认可 |
| 效力要件 | 审查要点 | 常见瑕疵 |
|---|---|---|
| 签证主体 | 签字人是否具有授权 | 现场代表无授权签字 |
| 形式要件 | 是否为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 仅有个人签字无公章 |
| 时限要件 | 是否在合同约定时限内提出 | 逾期视为放弃 |
| 内容要件 | 变更范围/工程量/价款是否明确 | 描述模糊无法计价 |
| 真实要件 | 变更事实是否真实发生 | 虚假签证/倒签 |
签证效力争议的裁判规则:
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签证 → 对发包人有约束力
现场监理签字(超出监理权限)→ 无效(但可证明事实)
发包人收到签证后未在约定时限内提出异议 → 视为认可
签证单上发包人签字人虽无授权但多次签署发包人未反对 → 表见代理
造价鉴定启动
├── 申请主体:发包人/承包人
├── 申请阶段:诉前/诉中
├── 鉴定事项:工程量/工程造价/材料价差/索赔金额
├── 鉴定机构:列入司法鉴定名册的造价咨询企业
└── 鉴定依据:合同+图纸+签证+隐蔽记录+现场勘验
鉴定程序
├── 鉴定机构选定(调解→摇号→指定)
├── 鉴定材料质证(双方确认)
├── 现场勘验(鉴定人+双方代表)
├── 初步鉴定意见出具
├── 双方质证(书面异议+专家辅助人)
├── 补充鉴定/重新鉴定
└── 正式鉴定报告出具
法院对鉴定意见的审查
├──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资质
├── 鉴定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 鉴定方法的科学性
├── 鉴定结论的明确性
├── 是否存在程序违法
└── 质证后的采纳/部分采纳/不采纳
| 情形 | 裁判规则 | 依据 |
|---|---|---|
| 合同约定以审计结论为准 | 审计结论有约束力 | 意思自治原则 |
| 合同未约定审计条款 | 审计结论不对施工方有约束力 | 最高院民一庭意见(2001) |
| 审计结论明显不合理 | 法院可委托重新鉴定 | 司法解释原则 |
| 政府投资项目强制审计 | 审计不影响合同双方的结算约定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2017) |
| 审计长期拖延 | 发包人不得以审计未完成为由拒绝结算 | 司法解释第21条 |
Step 1:结算文件审查
Step 2:工程量争议梳理
Step 3:计价争议分析
Step 4:费用索赔识别与评估
Step 5:造价鉴定策略
Step 6:谈判/调解/诉讼
| 迟延情形 | 发包人后果 | 承包人权利 |
|---|---|---|
| 收到结算书后28天不答复 | 视为认可结算(合同有约定) | 按报送结算主张 |
| 收到结算书后28天不答复(合同无约定) | 不当然视为认可 | 可催告+按约主张利息 |
| 迟延支付结算款 | 逾期付款利息 | 中止施工+优先受偿权主张 |
| 以审计未完成为由拒付 | 对抗无效(非约定审计条款时) | 按合同约定结算+起诉 |
| 以鉴定未完成为由拒付 | 构成拖延 | 申请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
出现以下情形,将案件移交专业律师:
【升级咨询】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单价/可调价]
合同金额:[万元]
已报结算金额:[万元]
争议金额:[万元]
主要争议:[工程量/单价/材差/签证效力/审计/其他]
当前阶段:[结算报送/对账/谈判/鉴定/诉讼]
优先级:紧急/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