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me | ecm-design-ma-structure |
| description | 上市公司并购方案设计 Skill。专门针对中国 A 股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交易, 覆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现金收购、混合支付、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重组 上市)、配套融资等场景的交易结构设计,输出法律备忘录供项目组决策。当 用户提到以下场景时触发:上市公司并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现金收购资产、 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重组上市、类 IPO 审核、配套融资、募集配套资金、 业绩承诺与补偿、重组标的估值、锁定期 12 / 36 个月、减持承诺、现金选择 权、独立财务顾问、中介机构责任、重组委审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M&A、重组问询、重组报告书、独立性评估、业务协同、对赌失败的补偿机制 等。即使用户只说"上市公司要并购"、"发股买资产"、"这笔收购算不算重大 资产重组"、"这是不是借壳",也应触发本 Skill。 本 Skill 聚焦**上市公司并购**;非上市公司并购走 `ecm-design:deal-structure`; 控制权争夺单独议题走 `ecm-design:control-rights`;跨境并购走 `ecm-design:cross-border` 配合本 skill。
|
| version | 0.1.0 |
| license | MIT |
| module | ecm-design |
| user_role | 项目组律师 |
| phase | ["研究阶段","启动阶段","申报阶段"] |
| category | ["方案设计","合规核查","法律研究"] |
| depends_on | {"external_skills":["docx"],"internal_skills":["ecm-design-deal-structure","ecm-design-control-rights","ecm-design-cross-border","ecm-research-case-search","ecm-research-reg-search"]} |
ecm-design-ma-structure
定位与边界
本 Skill 专门处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场景的方案设计。"上市公司"指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或者相关港股、美股上市的中国公司。
本 Skill 负责:
- 交易性质判定:一般资产收购 / 重大资产重组 / 重组上市(借壳)
- 支付工具选型:现金 / 发行股份 / 可转债 / 股份 + 现金 / 股份 + 可转债
- 标的估值合理性的法律视角分析(不替代评估,但识别法律层面的估值敏感点)
- 配套融资方案设计(是否做、做多少、发给谁)
- 业绩承诺与补偿机制(典型 3 年对赌、减值补偿、违约救济)
- 锁定期与后续减持安排(3 年 / 36 个月 / 12 个月分层)
- 审核路径(交易所审核 + 证监会注册 / 核准 / 备案)与时间预估
- 关键合规风险(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独立性、控制权变更)
本 Skill 不负责:
- 出具正式法律意见(由
ecm-draft:opinion-letter)
- 重组报告书全文起草(由
ecm-draft:report-assembly 和 ecm-draft:disclosure-review)
- 标的公司尽职调查(由
ecm-dd:* 系列)
- 审计 / 评估的实质工作
- 非上市公司并购(转
ecm-design:deal-structure)
免责声明
本 skill 产出的方案备忘录为研究辅助材料,不构成法律意见。完整免责声明见 DISCLAIMER.md。
资深律师执行标准
执行本 skill 时,必须同时遵循 senior-lawyer-execution-standards.md。本 skill 的任何输出不得突破四条底线:事实可追溯、法源可核验、风险可分级、建议可落地;无法核验时必须显式标注。
本 skill 的实务加固点
- 重组性质先判定:先计算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组上市、收购和配套融资的触发条件。
- 标的适格性:标的权属、盈利质量、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合规瑕疵和估值基础决定结构可行性。
- 程序路径:董事会、股东会、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停复牌、信披节点和中介分工必须列时间表。
- 高风险触发器:借壳认定争议、标的权属不清、业绩承诺不可实现、规避重组上市,应提示不可直接推进。
输出格式要求
排版规范统一遵循 shared/templates/legal-memo-format.md。
备忘录八段式结构(本 skill 专属)
主标题:关于{{上市公司简称}}并购{{标的简称}}的交易方案法律备忘录
一、交易概况与商业目的
(上市公司概况、标的概况、交易目的与协同性)
二、交易性质判定
(一般收购 / 重大资产重组 / 借壳上市的判定,含量化指标计算)
三、支付方式与对价
(现金 / 发股 / 可转债 / 组合方式的适用性和比较)
四、交易方案详细设计
(步骤、时间表、配套融资、中介机构)
五、锁定期与后续减持
(按股东身份分层的锁定期安排、超额收益回吐)
六、业绩承诺与补偿机制
(对赌期限、补偿方式、减值测试、未完成时的救济)
七、合规风险与监管要点
(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独立性、控制权变更、审核关注点)
八、推荐方案与下一步
(首选 + 备选 + 待核查事项 + 建议调用的下一个 skill)
执行流程
Phase 1:信息收集
1.1 上市公司情况
| 字段 | 说明 |
|---|
| 上市板块 | 主板 / 创业板 / 科创板 / 北交所 |
| 市值 / 总股本 | 决定支付股份能力上限 |
| 近 3 年财务 |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收、净利润(用于重大资产重组判定) |
| 实控人持股 | 决定控制权变更判定 |
| 最近 36 个月内有无重大违法 | 决定是否能够发行股份 |
| 停复牌情况 | 重组方案需配套停牌安排 |
1.2 标的情况
| 字段 | 说明 |
|---|
| 标的类型 | 公司股权(含少数股权 / 控股权) / 资产包 / 业务单元 |
| 标的财务 | 近 3 年营收、利润、总资产;用于同口径比较 |
| 标的估值 | 初步估值区间、估值方法 |
| 标的股东 | 自然人 / 法人 / 合伙;是否有核心技术人员作为股东 |
| 标的合规状态 | 是否有重大诉讼、许可缺失、历史股权瑕疵 |
1.3 交易基本意向
- 买方是否愿意以股份支付?比例?
- 卖方能否接受被锁定 12 / 36 个月?
- 是否需要配套融资?募资用途?
- 是否接受业绩承诺?对赌期限偏好?
Phase 2:交易性质判定
关键路径分叉点——不同性质对应完全不同的审核程序。
2.1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判定指标(任一达到或超过50% 即构成,以届时有效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为准):
| 指标 | 分子 | 分母 |
|---|
| 资产总额指标 | 标的资产总额(含或有负债) |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
| 资产净额指标 | 标的资产净额 |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 营业收入指标 | 标的上年度营收 | 上市公司上年度营收 |
注意:三项中任一达到 50% 即认定为重大。分子分母的口径(合并 vs 母公司、评估值 vs 账面值)对结果影响很大,需个案核对。
2.2 是否构成重组上市(借壳)
判定要点:
- 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
- 标的资产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收指标达到 100%,或
- 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或
-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重组上市审核执行"等同 IPO"的标准。如符合此判定,方案设计要按 IPO 条件准备标的(3 年持续盈利、独立性、同业竞争彻底解决等),且创业板对重组上市严格限制、北交所对重组上市规则另有规定——需核查最新监管口径。
2.3 是否构成借壳的新形式("类借壳")
近年监管对"规避借壳"的审查趋严,典型包括:
- 控制权变更与资产注入分步操作、故意拉长间隔
- 表决权委托 / 一致行动后接资产注入,合计达到借壳判定
- 先定增改变大股东格局,随后注入关联资产
不得设计"规避借壳"方案;若事实上符合借壳定义,应按借壳程序办理。
Phase 3:支付方式与对价
3.1 支付工具比较
| 工具 | 优点 | 缺点 | 典型适用 |
|---|
| 现金 | 卖方流动性好;无锁定期(直接拿钱走人) | 上市公司现金压力大、需外部融资、稀释可用资金 | 小规模收购、标的小股东、上市公司现金充裕 |
| 发行股份 | 上市公司无需大额出资;卖方保持对上市公司绑定 | 需发股审核、摊薄每股收益、有锁定期 | 重大资产重组、希望深度绑定 |
| 可转债 | 在现金与股份之间灵活选择 | 审核程序更复杂、条款设计难度高 | 创新工具,使用场景较窄 |
| 混合(股份 + 现金) | 兼顾卖方流动性和上市公司资金压力 | 结构复杂、估值一致性要求高 | 大多数中等规模重组 |
3.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
- 定价基准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 / 发行期首日(三选一)
- 发行价格不低于基准日前 20 / 60 / 1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按届时规则)
- 发行后,发行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比例不低于一定门槛时会影响定价
3.3 配套融资
若选择"发股买资产 + 配套融资":
- 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特定比例(按届时规则)
- 配套融资用途:支付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标的项目投资
- 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是否限定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
Phase 4:交易方案设计
4.1 典型步骤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收购:
董事会决议 → 签订交易协议 → 信息披露 → 交割(含证券变更登记)
时间:2-3 个月
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筹划(必要时)→ 董事会预案 → 股东大会 → 交易所审核 → 证监会注册/核准 → 交割与验资 → 变更登记
时间:6-12 个月(视审核问询轮次)
重组上市(借壳):
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基础上,额外:
- 标的需达到 IPO 条件(3 年持续盈利、独立性、同业竞争解决)
- 审核标准"等同 IPO"
- 部分板块(创业板)对借壳严格限制
时间:12-18 个月
4.2 中介机构配置
| 机构 | 职责 |
|---|
| 独立财务顾问 | 对交易合理性、估值、业绩承诺可实现性发表专业意见 |
| 会计师(审计) | 标的审计报告、备考合并报表、盈利预测审核(如有) |
| 评估机构 | 标的评估报告;重大资产重组必备 |
| 律师事务所 | 法律意见书、交易文件、工作报告 |
| 保荐机构(发股时) | 配合发股程序 |
4.3 停复牌
- 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规则近年多次调整,"连续停牌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原则性要求
- 筹划阶段的保密义务与信息管理
Phase 5:锁定期与后续减持
5.1 典型锁定期安排
| 股东身份 | 锁定期 | 依据 |
|---|
| 控股股东 / 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发股购买资产获得) | 36 个月 | 防止短期套利 |
| 其他重要股东(持股比例较大) | 12 个月 | 一般锁定 |
| 小股东(个别股份较小) | 12 个月 | 防止一致行动回避 |
| 业绩承诺方 | 业绩承诺期 + 追加锁定 | 确保补偿能力 |
5.2 减值补偿锁定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若出现减值损失:
- 先以股份补偿(优先按非流通股回购注销)
- 不足部分现金补偿
- 通常再追加 1-2 年的股份锁定以保障减值补偿兑现
5.3 超额收益回吐机制
近年监管鼓励设置:若上市公司股份在解锁后大涨,业绩承诺方需将超额收益部分回吐或捐赠。具体条款因案而异。
Phase 6:业绩承诺与补偿机制
6.1 业绩承诺基本要素
| 要素 | 说明 |
|---|
| 承诺期 | 典型 3 年(交易完成当年或次年起算) |
| 承诺指标 | 净利润 / 扣非净利润(扣非更严格)/ 营收 / 息税前利润 |
| 承诺金额 | 根据标的估值反推;需可支撑、不虚高 |
| 补偿方式 | 股份补偿(优先)+ 现金补偿(不足部分) |
| 补偿公式 | 已有监管指引推荐公式,可稍调整但需论证合理性 |
6.2 补偿公式(典型)
当年应补偿金额 = (累计承诺净利润 − 累计实现净利润)÷ 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 × 交易价格
− 已补偿金额
(具体以届时监管指引与评估机构建议为准。)
6.3 对赌失败的救济
- 股份回购注销优先于现金补偿
- 若股份不足以覆盖,以现金补足
- 减值测试:承诺期满后整体评估标的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若减值超过已补偿金额,需额外补偿
6.4 对赌效力的法律边界
- 投资方与上市公司对赌:原则上不认可,除非特定救济安排
- 投资方与股东对赌:在一定条件下被法院和仲裁机构认可
- 上市公司与标的股东对赌业绩:属于并购业绩承诺,合规路径明确
不得虚构最高法院指导案例或司法解释。
Phase 7:合规风险与监管要点
7.1 同业竞争
- 交易后是否形成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 / 实控人及其关联方的同业竞争
- 历史同业竞争的承诺是否履行到位
- 解决方案:资产整合、业务划分、承诺不新增
7.2 关联交易
- 标的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
- 避免 / 减少同业竞争承诺
7.3 独立性
-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资产的五独立
- 上市公司不得过度依赖标的或被标的依赖
7.4 控制权变更判定
- 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实控人变更?
- 是否触发要约收购?豁免路径?
- 见
ecm-design:control-rights 配合分析
7.5 审核关注点(近年重组委问询重点)
- 估值与业绩承诺的匹配度
- 标的业务稳定性(大客户依赖、核心技术稳定性)
-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公允性
- 历史合规问题
- 商誉减值风险
- 跨界并购的合理性(跨行业并购审查更严)
Phase 8:推荐方案与下一步
| 后续需求 | 建议 skill |
|---|
| 标的尽调 | ecm-dd:dd-entity + dd-business + dd-related-party 等 |
| 控制权变更议题 | ecm-design:control-rights |
| 境外标的或境外支付 | ecm-design:cross-border |
| 重组报告书起草 | ecm-draft:disclosure-review + ecm-draft:report-assembly |
| 同类案例参考 | ecm-research:case-search |
硬性输出要求
- 必须做交易性质判定(Phase 2)——一般 / 重大 / 借壳对应完全不同的审核路径
- 支付方式对比必须量化到发行股份数上限(若上市公司市值决定了股份支付能力)
- 锁定期按身份分层(36 月 / 12 月 / 业绩承诺期 + 追加)
- 业绩承诺 + 补偿方式必须给出具体公式(不能只说"按规则")
- 识别是否存在"规避借壳"嫌疑——若存在,必须建议按借壳程序办理
- 排版遵循 shared/templates/legal-memo-format.md
- 不虚构 法规条文、监管审核数据、最高法案例
- 免责声明必附
常见误用 / FAQ
Q:50% 指标的分母是"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按合并还是母公司口径?
按合并口径,但特殊情形需个案判断;分子以标的资产评估价与账面价孰高为准(有例外规则)。必须核查届时规则。
Q:可以分步操作规避借壳吗?
不可以。监管对"实质重于形式"的判断非常严格。即使控制权变更与资产注入间隔数年,若被认定为"关联交易"或"有预先安排",仍按借壳处理。
Q:标的是境外资产可以吗?
可以,但叠加外汇、ODI、反垄断等合规程序,需配合 ecm-design:cross-border。且对标的审计 / 评估需满足国内规则。
Q:创业板 / 科创板借壳有什么限制?
创业板对借壳上市历史上有严格限制,近年规则持续收紧;科创板对重组上市要求标的属于科创属性范围。两者的具体规则以届时有效规则为准,必须调用 ecm-research:reg-search 核对最新条款。
Q:配套融资最高能募多少?
监管规则历经几次修订。原则上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特定比例(如 100%),但有上限调整。请核查届时有效规则。
参考资料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