원클릭으로
private-antitrust-litigation
反垄断私人诉讼——原告(竞争者/下游/消费者)起诉经营者 + 损害赔偿。 适用情形:作为原告起诉垄断方 / 作为被告抗辩 / 评估反垄断民事诉讼可行性。 核心:原告资格 + 举证责任 + 损害赔偿计算 + 胜诉策略。
Codex 또는 Claude로 설치 이 Prompt를 복사해 Codex, Claude 또는 다른 어시스턴트에 붙여 넣으면 Skill 페이지를 검토하고 설치를 진행할 수 있습니다.
메뉴
反垄断私人诉讼——原告(竞争者/下游/消费者)起诉经营者 + 损害赔偿。 适用情形:作为原告起诉垄断方 / 作为被告抗辩 / 评估反垄断民事诉讼可行性。 核心:原告资格 + 举证责任 + 损害赔偿计算 + 胜诉策略。
Codex 또는 Claude로 설치 이 Prompt를 복사해 Codex, Claude 또는 다른 어시스턴트에 붙여 넣으면 Skill 페이지를 검토하고 설치를 진행할 수 있습니다.
SOC 직업 분류 기준
刑事判决书生成——接收案件事实描述,调用8个原子能力,生成格式规范、论证严密的完整刑事判决书。 适用情形:用户要求"起草判决书"/"生成裁判文书"/"根据案卷写文书"。 核心流程:事实提取→概念理解→争议识别→法条检索→案例检索→演绎推理→格式适用→术语规范。 注意:本skill是刑事一审判决书专用模板,GCL不涉及实际司法文书输出,此skill仅作框架参考。
法律文书格式适用——起草格式规范的民事/刑事判决书,或识别文书类型并套用对应格式。 适用情形:起草判决书/生成裁判文书/写民事判决书/写刑事判决书。 核心:识别民事vs刑事→按七段式顺序起草→在需要处调用对应原子技能。 这是GCL各场景的文书输出层,与judgment-document-generation互补(后者专注刑事+8步流程,前者覆盖民刑+分段落格式规范)。
法律文书摘要——对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结构化摘要。 适用情形:用户要求做摘要/提炼要点/生成裁判要旨/提取案件信息。 核心:六要素框架(案件信息+事实背景+争议焦点+法律依据+结论结果+说理过程),忠实原文,区分文书类型。 禁用:不得添加原文未载明的事实/观点/结论,不得出现主观评价性措辞。
中国法律域分类体系。将法律问题归类到正确的业务域(投资/金融/数据/劳动/合同/知识产权等),触发正确的scene skill。触发词:法律领域、法律分类、归类、属于什么法域。
多源文档归纳——对多份相关文档(判决书/合同/法规/学术论文)进行交叉分析,提取共性、识别冲突、生成综合结论。 适用情形:用户提供多份判决书要求总结类案裁判要旨/提供多个合同文本要求归纳异同/提供多份法规要求梳理规范演变。 核心:四层次分析(单篇理解→共性提取→差异对比→洞见生成),不是简单压缩单篇文档。 注意:跨文档对比时保持中立,冲突点仅标识不做真伪判断。
工时计费与诉讼预算控制——管理律师工时、专家费用、调查费用,编制与监控诉讼预算。 适用情形:提到"工作小时"/"专家费用"/"办案成本"/"工时单"/"费用单"/"预算"/"成本控制"。 核心:四种计费模式(计时/固定/风险代理/混合)+三阶段预算管理(编制/执行/决算)。 与其他skill关系:调用 case-lifecycle-planning(获取时间节点)+ legal-document-formatting(出具正式账单)。
| name | private-antitrust-litigation |
| description | 反垄断私人诉讼——原告(竞争者/下游/消费者)起诉经营者 + 损害赔偿。 适用情形:作为原告起诉垄断方 / 作为被告抗辩 / 评估反垄断民事诉讼可行性。 核心:原告资格 + 举证责任 + 损害赔偿计算 + 胜诉策略。 |
| argument-hint | [诉讼地位+垄断行为类型+损害事实+诉求金额] |
| legal_frame | cn-mainland |
| last_reviewed | 2026-06 |
| version | 1.0.0 |
| risk_level | high |
| trigger_phrases | ["反垄断诉讼","私人诉讼","民事赔偿","反垄断民事"] |
首次使用时: 读取 ../CLAUDE.md 获取 § B1 Step 6 + § B2 路由表 + § B4 罚款 + § B12 严格隔离。
Step 1: 评估原告资格(竞争者/下游/消费者)
Step 2: 评估垄断行为类型(协议/滥用/集中)
Step 3: 评估证据 + 损害事实
Step 4: 评估举证可行性
Step 5: 评估赔偿金额 + 胜诉概率
Step 6: 决定起诉 + 准备诉讼材料
核心条款:
✅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私人可起诉(竞争者 / 上下游 / 消费者)
✅ 赔偿:实际损失 + 合理开支
✅ 严重情节:可获三倍赔偿(2022 修订)
适用范围:
| 行为 | 私人可诉 |
|---|---|
| 横向垄断协议 | ✅ |
| 纵向垄断协议 | ✅ |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 |
| 经营者集中(违法实施) | ✅ |
| 行业协会 | ✅ |
| 类型 | 资格 | 注意 |
|---|---|---|
| 竞争对手 | ✅ | 利益最直接,实务最常见 |
| 下游 / 上游经营者 | ✅ | 依赖关系损害 |
| 消费者 | ✅ | 实践中较少,需证明"消费者利益受损" |
| 行业协会 | ✅ | 代表行业整体 |
不具有原告资格:
❌ 与垄断行为无利害关系
❌ 仅是"关心公益"
❌ 抽象损害(如行业整体)
原告举证:
| 主张 | 举证责任 |
|---|---|
| 被告实施了垄断行为 | 原告(初步证明) |
| 被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 原告(初步证明) |
| 原告受到损害 | 原告(主要举证) |
| 损害与垄断行为有因果关系 | 原告(主要举证) |
| 损害赔偿金额 | 原告(主要举证) |
被告抗辩:
✅ 不构成垄断行为
✅ 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 行为有正当理由
✅ 行为无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 行为与原告损害无因果关系
✅ 损害计算错误
举证要点(原告):
1. 垄断行为存在
- 协议文本 / 邮件 / 会议纪要 / 录音
- 市场界定 + 市场份额数据
- 行业分析报告
2. 损害事实
- 实际损失(订单流失 / 价格被迫上涨 / 利润下降)
- 利润损失(本可获得)
- 间接损失(商誉 / 机会)
3. 因果关系
- 排除其他原因
- 时间 / 空间 / 范围对应
- 经济学分析
计算标准(《反垄断法》第 60 条):
实际损失 + 合理开支
实际损失类型:
| 类型 | 计算 |
|---|---|
| 直接损失 | 因垄断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
| 利润损失 | 因垄断行为本可获得而未获得的利润 |
| 间接损失 | 商誉 / 机会 / 后续业务影响 |
| 维权开支 | 律师费 / 鉴定费 / 差旅费 |
严重情节三倍赔偿(2022 修订):
✅ 反垄断局已对同一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 被告故意 + 情节严重
✅ 受害人众多
→ 法院可判三倍赔偿(实际损失 × 3)
计算方法:
| 方法 | 注意 |
|---|---|
| 实际损失法 | 直接计算(若可) |
| 差额法 | 垄断前 + 垄断后对比 |
| 市场份额法 | 因垄断被剥夺的市场份额利润 |
| 合理许可费 | 知识产权类案件适用 |
| 经济学模型 | 委托经济学家分析 |
实务考虑:
✅ 实际损失是底线
✅ 三倍赔偿需证明"严重情节"
✅ 法院可酌定(常用 0.5-2 倍区间)
✅ 惩罚性赔偿在中国仍处探索
核心要素:
| 要素 | 评估 |
|---|---|
| 证据充分性 | 充分 → 高胜率 |
| 损害可量化 | 可量化 → 高赔偿 |
| 被告抗辩 | 弱 → 高胜率 |
| 反垄断局处罚 | 已有处罚 → 高胜率 |
| 对方经济实力 | 强 → 可执行 |
评估 5 档:
| 胜诉率 | 评估 |
|---|---|
| 🔴 极低 (<20%) | 证据不足 + 损害难证 |
| ⚠️ 低 (20-40%) | 部分证据 + 部分损害 |
| 🟡 中 (40-60%) | 证据 + 损害有部分 |
| 🟢 高 (60-80%) | 证据充分 + 损害明确 |
| 🟢🟢 极高 (>80%) | 反垄断局已处罚 + 证据完整 |
管辖(《高法司法解释》):
✅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 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
审理期限:
| 程序 | 期限 |
|---|---|
| 普通程序 | 6 个月 |
| 简易程序 | 3 个月 |
| 可延长 | 6 个月(院长批) |
流程:
1. 起诉准备
- 起诉状
- 证据材料
- 主体证明
2. 立案(7 日内决定)
3. 送达 + 答辩(15 日)
4. 庭前准备
- 证据交换
- 财产保全
- 行为保全(停止垄断行为)
5. 开庭审理
- 法庭调查
- 法庭辩论
- 最后陈述
6. 判决
- 支持原告诉求 / 驳回
- 损害赔偿
7. 上诉(二审)
证据保全 + 行为保全:
| 保全 | 适用 |
|---|---|
| 证据保全 | 关键证据可能灭失 |
| 财产保全 | 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
| 行为保全 | 责令停止垄断行为 |
被告抗辩点:
| 抗辩 | 注意 |
|---|---|
| 不构成垄断行为 | 推翻核心事实 |
| 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 重新界定市场 |
| 行为有正当理由 | 抗辩合理性 |
| 无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 抗辩效果 |
| 无因果关系 | 切断因果链 |
| 损害计算错误 | 抗辩金额 |
被告举证:
| 主张 | 举证 |
|---|---|
| 行为合理 | 被告举证(行业惯例 / 效率提升) |
| 不具支配地位 | 被告举证(市场界定 + 份额) |
| 无损害 | 被告举证(原告其他原因) |
特别注意:
⚠️ 私人诉讼中,被告仍需举证"行为合理"
⚠️ 反垄断局处罚 ≠ 私人诉讼必然胜诉
⚠️ 但反垄断局已作出的处罚决定,在私人诉讼中具有重要证据价值
多法域并行(高频):
| 法域 | 情况 |
|---|---|
| 中国 | 损害赔偿 |
| 美国 | 三倍赔偿 + 律师费 |
| 欧盟 | 实际损失 + 利息 |
| 英国 | 实际损失 + 律师费 |
特别考虑:
| 因素 | 评估 |
|---|---|
| 管辖 | 各法域独立 |
| 证据 | 跨境调取复杂 |
| 平行诉讼 | 风险(可能被禁诉令) |
| 胜诉率 | 中国较低,美国较高 |
起诉前评估:
| 评估点 | 注意 |
|---|---|
| 证据是否充分 | ✅ 决定胜诉 |
| 损害是否可量化 | ✅ 决定赔偿 |
| 被告是否可执行 | ✅ 决定实际获偿 |
| 时间成本 | 2-3 年常见 |
| 商业关系 | 起诉后可能变化 |
反垄断局已处罚 + 私人诉讼:
✅ 反垄断局处罚决定在私人诉讼中具有重要证据价值
✅ 私人诉讼原告可基于处罚决定简化举证
✅ 仍需独立证明损害 + 因果关系
不诉协议:
✅ 商业纠纷可能选择"和谈"
✅ 但反垄断案件涉及"公共利益",行政机关会主动执法
✅ 私人和解不阻止反垄断局继续调查
═══════════════════════════════════════
反垄断私人诉讼方案
═══════════════════════════════════════
诉讼地位:[原告/被告]
原告:[XX]
被告:[XX 公司]
───────────────────────────────
1. 垄断行为类型:
□ 横向协议
□ 纵向协议
□ 滥用支配
□ 集中未申报
□ 行业协会
2. 原告资格:
□ 竞争者
□ 上下游
□ 消费者
□ 行业协会
3. 证据清单:
□ 协议存在证据
□ 市场支配证据
□ 损害事实证据
□ 因果关系证据
4. 损害计算:
实际损失:¥X
合理开支:¥X
三倍赔偿评估:[是/否]
主张赔偿:¥X
5. 胜诉可行性:
胜诉率:[🔴极低/⚠️低/🟡中/🟢高/🟢🟢极高]
6. 被告反垄断局处罚(若有):
处罚决定:有/无
处罚内容:____
私人诉讼影响:____
7. 跨境考虑(若有):
外国诉讼:有/无
证据跨境:复杂
───────────────────────────────
结论:[起诉/不起诉/和解/先等反垄断局结果]
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 60 条 + 高法司法解释]
═══════════════════════════════════════